为进一步丰富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内涵
推进历史地段的保护与利用
近日
我市公布第一批历史地段名录
2处地段上榜
具体为:
烈山区1处,
明清石榴园及周边历史地段
濉溪县1处,
卧龙人民公社历史地段
市住建局依据《安徽省历史地段普查认定导则(试行)》规定,利用文献搜集、实地踏勘、专家访谈等多种形式进行普查,根据历史地段普查类型,结合我市历史文脉、城市特色及历史文化遗存特点,深入各类型潜在线索点,实地调研充满历史文化内涵的地点、具有特色历史风貌的地段、珍贵遗产的周边区域,普查出19处潜在历史地段,包括名胜、名园、老街巷、老工厂、老校园等无法纳入历史文化街区的资源片区,最终2处地段进入第一批市级历史地段名录。
公布历史地段名录,旨在切实加强我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加快构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对第一批市级历史地段,我市将设置保护标志,强化其格局特色和风貌特征管控,切实做好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严禁破坏保护范围内的各类保护对象和自然景观环境,持续推动全市历史文化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传承发展。
来源:淮北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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