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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
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
发布公告对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299名候选人予以公示
汉中市税务局财务管理科干部黄远兴光荣入选
黄远兴事迹简介
黄远兴,男,汉族,1969年3月生,中共党员,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汉中市税务局财务管理科科长。
黄远兴悉心照料生活不能自理的岳母,任劳任怨,无怨无悔,用实际行动深刻诠释孝道与亲情。
1998年初,在佛坪县工作的黄远兴与妻子喜结连理,并育有一子,一家人幸福美满。谁料结婚刚满一年,50岁出头的岳母突发脑出血,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岳父年迈,精力有限,照顾岳母的重担就落在黄远兴夫妇肩上。
2001年,黄远兴调到市区工作,为了让岳母获得更好的医疗资源,黄远兴独自一人带着岳父岳母搬到市区生活。他白天工作,晚上坚持为岳母做康复训练。直到2009年,妻子调到市区郊县上班,一家人才终于团圆。黄远兴照顾岳母的同时,还会接送儿子上学、辅导儿子功课。
为了保证老人的营养,黄远兴每天上班前准备好早餐,采买好一天的食材并进行预加工。他精研厨艺,让岳父母吃得顺口舒心。2019年,岳母第三次中风被抢救过来,但病症越来越重,精神特别敏感,稍不遂意就会闹情绪发脾气。有一次,老人使性子将饭菜倒在黄远兴身上,他忍住委屈心酸,又重新做好一份饭菜哄老人慢慢吃下。久而久之,岳母对黄远兴产生了深深的依赖,每天只有见到女婿,吃饭、睡觉才会安稳。在黄远兴的悉心照料下,岳母的病情不断好转,2023年6月,岳母在75岁生日前可以借助外力蹒跚走上三两步。
黄远兴对待家人真情奉献,对待工作兢兢业业。他在汉中市税务局财务管理岗位工作期间,财务工作连续多年位居省局考核优秀序列。
黄远兴荣登“中国好人榜”。
传递道德力量
弘扬文明风尚
为黄远兴点赞!
来源:人民日报、文明汉中 编辑:燕子 审核:临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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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陕西众致(汉中)律师事务所 周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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