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县委与市公安局命令不一致,那么县公安局长该听谁的?
我国的公安机关在组织上实行双重领导,既要接受地方政府的领导,又要接受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
所以一个县公安局长不仅要听县委的,还要接受市公安局的指示。
所以当双方的命令不一致时,这时候犯难的就是县公安局长了。
但是这样的情况,在我国公安机关的管理办法中有所提及,即“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
上级公安机关是“条”,地方政府是“块”,但一定要结合事实,不能盲目地“以块为主”。
县委作为地方党委,作为党在地方的代表,对地方行使领导权,对于县公安局长来说,要接受县委的全面领导,看起来县公安局长应该全权听从县委的安排。
但市公安局呢,作为县公安局的上级部门,在业务领导上,市公安局会对县公安局下达任务、制定政策以及指导办案等,体现公安系统内部的运作。
一个不恰当的比喻,县委和市公安局就是就像是县公安局一个爹,一个妈,
当然,在他俩出现意见上的分歧,县公安局办事还是要讲究原则。
对于县公安局长来说,所有的工作都要坚守党的领导才是第一位的,工作始终要符合党的方针和路线,
县委作为党的代表,只要他的领导与党的路线一致,县公安局就可以优先听从县委的领导。
但市公安局的命令一般是基于法律法规的,而法律法规与党的方针路线是并行不悖的,
所以,双方的领导都没有违背法律和路线的情况下,县公安局需要请示市公安局,并与县委进行协调,所以十分考验县公安局长的能力。
公安部门基于法律下达命令,此时如果县委的命令,明显的偏离了党的路线方针,存在违反法律的行为。
此时,县公安局长应该拒绝执行,听从上级公安部门的命令,并且有权向上级部门检举县委行为。
县公安局长面对命令不一致时,具体应该怎么去做呢?
在面临这样的情况时,坚守原则是必须的,但县公安局长还是需要做出一些措施来应对。这种矛盾的存在,是可以调和的。
遇到这种情况,一般县公安局长都会及时向双方报告情况,之后的具体办法,等候双方的指示,将问题先抛给矛盾方,让他们首先进行协调。
但县公安局也不能就干等着,像是一些紧急的公务,在等待的期间,县公安局需要采用一些临时性的策略,对事态进行一个控制,但不可擅作主张。
此外,县公安局长虽然地位没有他们高,但其服务的宗旨和原则,要从大局出发、从人民出发,
在紧急情况下,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做出当下最重要的决策,但这样一来,存在着巨大的风险,事后的责任可能不是县公安局可以承受的。
其实存在分歧并不可怕,只要不涉及原则问题,通过沟通协商,选择一个折中的方法,问题也就分别得到了解决。
但面对任何问题,无论是县委也好,市公安局也好,县公安局可以成为双方交流的纽带,促进双方之间的了解和信任,当遇到分歧时,也能更快地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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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法律问题咨询 - 百度律临
(地级)市公安局局长是由市长任命,还是由省公安厅厅长任命? - 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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