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我要报案!我谈的‘对象’是个骗子,她骗了我的钱后失去联系了。”11月底,张某来到会宁县公安局白塬派出所报案。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展开调查工作,通过缜密侦查,迅速确定嫌疑人活动轨迹,于12月14日将涉嫌诈骗的刘某抓获归案。

经查,2023年12月,张某通过互联网交友认识了刘某,很快二人就确立了恋爱关系。随后刘某为获取不义之财,隐瞒其已婚事实,通过捏造虚假身份、编造虚假事由的方式骗取张某信任后,以谈男女朋友、无生活费、生病住院、购买手机等各种借口,向张某索要钱财1.3万余元。

到案后,犯罪嫌疑人刘某对自己骗取他人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后经多方努力,民警追回被骗的1.3万余元现金,并全额退还给受害人。目前,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近年来,婚恋交往途径逐渐增多,婚恋诈骗犯罪频发,不法分子利用婚恋关系假意交往,通过索要见面礼、结婚彩礼等方式来诈骗受害者钱财,再以各种理由“退婚”、寻机逃离或直接消失,最终达到诈骗钱财的目的。

未婚人士在婚恋过程中,要详细了解对方个人信息、婚姻状况等,尤其通过网络接触时,更要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在对方以各种理由索要财物时,要提高警惕认真辨别,莫让爱情冲昏头脑,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一旦被骗,要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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