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12月23日,福建省药监局公布的最新行政处罚信息显示,福建广药洁达医药有限公司因销售假药四味脾胃舒颗粒,被没收违法所得1492.25元。
经调查,当事人销售的四味脾胃舒颗粒(标示生产企业:广西天天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包装:10克/袋×15袋/盒,批号:230780、231029)非标示生产企业广西天天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应为假药。
福建省药监局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依照《行政处罚法》、《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19年修正)的规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没收销售假药四味脾胃舒颗粒违法所得1492.25元。
据天眼查App,福建广药洁达医药有限公司(曾用名福州新兴医药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为广州医药集团成员,注册资本301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药品批发;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消毒器械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销售等。
校对 贾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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