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在这里不管用!”
一个女司机手指着一男子的残疾军人证大喊,而且语调非常的重!
持军人残疾证的男子让他再说一遍,她真的又说了一遍,也看清了男子的证件是残疾军人证,而且斩钉截铁的说!
持证男子也说:这是我听到第1次这么说的话,也就是乘车残疾军人证没有用。
看一下该女司机是多么嚣张的拒绝持残疾军人证乘车的小视频:
这说明该男子是一名残疾军人,而且经常乘车使用残疾军人证,当然他也知道乘坐目前的这个车辆是优待免费的。
究竟视频中男子要乘坐的这辆车辆是什么车辆的?
根据视频显示,这一辆车从外观上来看是一辆公交车,也应该是县内的公交车。
这个事情发生在近日广西巴马县,女司机应该是公交车的司机,所以该男子拿出了残疾军人证以示免费或者享受减免的待遇。
我国残疾军人证确实有乘车方面的优待的政策,尤其对城镇的公交车是免费的,这是退伍军人保障法明确规定的。
军人残疾证是在2020年8月1号开始启动的,2021年8月1号基本上换证结束,也就是说军人残疾证已经全面地发放到残疾军人手中,而且也给他们极大的优惠政策。
尤其是在旅游方面,军人残疾人用的比较多,至少能够买一些大型景点的门票,还有一些乘坐车辆的减免政策,尤其是城镇公交基本上是免费的。
当然存在着另一点,那就是乘坐私家车或者说人家承包的旅游景点的车这些可能是不免费的。毕竟他们都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不享受国家的交通补助。
残疾军人他们是用命流血得的残疾,可能造成了肢体的功能障碍,或者是精神类的障碍等等。
残疾军人是保家卫国最后落下的残疾,为国家和人民奉献了自己的青春。可是在执行的过程中或者服兵役的过程中受了伤,所以国家对于他们的贡献,发放了残疾军人证,就是为了保障他们以后的生活,能够享受优惠待遇,能够让他们退役后的生活尽量少一些负担,尽量改善他们的生活,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对于残疾军人证的用途和优惠政策,各个地方应该都下发到相应的单位,比如说公交公司、旅游景点等等这些方面,基本上都已经落实和普遍的宣传。
但对于这位女司机来说,竟然看着军人残疾证而拒绝残疾军人乘车。这种做法是不妥的,这是侮辱了残疾军人,更加拿着国家的法律法规予不顾,或者说公然违法行为。
究竟这是谁的错?
法盲确实令人无奈,更令人可怕。这个女司机就是这样的,或许她根本不知道残疾军人证的用途和优惠政策。
当然还存在着一些人故意为难残疾军人,他们骨头缝里就看不起残疾人,当然残疾军人他们也不放在眼里。这就是故意刁难的行为!
从这个女司机的表情来看,确实也存在着这种野蛮的行为,语气一句一句地加重,而且非常的嚣张。即便是普通的残疾人,他也不应该那么嚣张,应该和颜悦色的和人家说话,至少体现到关心。
天狂必有灾,人狂必有祸!
或许这个女司机看不起残疾人或者残疾军人,但是他的行为触怒了众人,伤害了军人的心,更加伤害了残疾军人的利益。
目前当地县委宣传部已经介入,对这个事情进行调查核实。
可以说这不是一个小事情,这是拥军拥属的一种负面的影响的反映。军人是保家卫国的退伍了应该得到更多的关心,毕竟他们的青春献给了祖国,献给了人民。
更何况残疾军人付出的更多,他们因为保家卫国出现了肢体或者精神等障碍,更应该得到博人的高度关注和关爱。不仅仅是精神上的关注,还需要物质上的关爱,比如政策上的乘坐公交车等出行都要免费。
希望当地官方介入之后,应该重视这个问题,加大处理力度,以儆效尤!不要让这样的事情再重演,这是一种悲剧的表现,是一种普法不到位的现象,毕竟这是残疾军人,不是普通的残疾人!
我们来看一下网友们如何评论?毕竟每一个事件发生之后,精彩和亮点都在评论区里,因为大家的眼睛是雪亮的,大家的思维是敏捷的,揭露问题的本质在评论区!
1、有山东网友认为,应该开除这个乘务员,不懂残疾军人保障法。
其实这一点应该是对的,这应该是公交公司的失误,对于普法方面做的不到位。
2、广东网友表示,私营真的不管用,公交地铁才管用,不能再放大了!
这是一位理智的网友,可以说事实上是这样的,因为私人的是承包了路线,或者说最佳的车辆需要投资,没有公交路线的补贴。只能以理解!
3、有另一位山东网友认为,公然抗法,诬蔑伤残军人,当为何罪?必须严惩公司的负责人!
这位网友说得非常好,说句实在的只是对伤残军人的一种污蔑。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不管是执法还是违法,最终的责任归结为公司的负责人,这是在普法方面做的不好。
4、一四川网友认为,一经核实,必须一撸到底,残疾军人是卫国致残,国家给了他优待政策,国境之内都管用。
其实这位网友说的非常好,“不杀鸡骇猴”,绝对还会出现类似的问题。更何况这已经不是国内第一例了!
5、广东另一位网友认为,不能让军人流血又流泪,必须严惩不贷该公司的负责人!
可以看出网友对于女司机的蛮横和无知,并不是特别的愤怒,而只是对公司负责人进行谴责,事实上就是领头羊不行,造成了手下的人无知野蛮。也就是法制教育做得不好,在其位不谋其政!
你对这件事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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