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上海公安局闸北分局内上演了惊悚一幕:一男子手持一把尖刀,明晃晃地走进公安局,见人就捅,从1楼一直杀到21楼,共杀害6名警察,另有4名警察和1名保安人员受伤。
后被问及为何要如此凶残地作案时,该男子淡定从容地解释道:我一级级投诉都没有结果,警察反而一级级地侮辱我的人格。
他声称自己惨遭殴打,“有些委屈如果要一辈子背在身上,那我宁愿犯法。任何事情,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
所谓冤有头债有主,通常这般无差别杀人的凶犯,民众是很难给予其同情的。然而此案非常例外:事发后竟有人称之为“英雄”。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咱们不妨从头讲起。
事情起因并不算大,甚至根本就不叫个事。
2007年10月5日,北京一名叫杨佳的27岁青年到上海旅游,特意花50块钱租了一辆自行车当做出行工具。
时值国庆,上海的治安比平时更严一些,当杨佳骑着租来的没有车牌的自行车路过芷江西路和浦山路路口时,被一名巡逻民警拦住了。
民警要求出示身份证件和自行车的来源证明,杨佳解释称自己是外地来的游客,并且说明了自行车的情况。此时他手中并没有租车的相关证明,也始终不愿拿出身份证。
他认为街头无牌自行车有很多,偏偏只有自己被拦下,这属于是遭到了针对;此外,即便自己手里缺少证件,警察若怀疑车子是偷来的,完全可以打电话找租车老板证实。可对方对此根本嗤之以鼻,只咬死让他出示证件,往小里说是在故意为难他,占用他的时间;往大里讲这叫“限制人身自由”。
双方这场拉锯战在众目睽睽之下持续了近40分钟,直至造成交通拥堵,巡警见状便把杨佳带回了芷江西路派出所。
我们并不知道派出所里具体发生了什么,在长约6小时的审讯结束后,事情的性质变了。
被释放后,杨佳立刻结束了自己的上海旅程。他指控警方在审讯室中对自己进行了殴打,导致他手臂、背部等多处出现淤青。根据当时其他一些报道:有说殴打致使他下身受伤,造成终身不育。
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督查支队在经过审查后得出相截然反的结论:芷江西路派出所民警的执法过程不存在任何违规行为,反倒指责杨佳暴力抗法,频频辱骂民警。
想要检验杨佳所言的真伪,只需对他做一番体检即可,警方却始终未正面做出回应。反倒事态发酵后,警方拒绝公布审讯室监控,在与对方协商中也只愿支付1500元当做赔偿。
杨佳则在给上海市各级公安部门的投诉信中阐明了自己的条件: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失费,并且必须开除涉事民警,公开向他道歉。
正如他后来所说:自己一级一级地向有关部门投诉,诉求从未被重视。反倒相关部门拿出两副嘴脸:表面否定指控,私下却先后两次派人对他进行疏导劝解,试图大事化小,这令他对警方失望透顶。
至此,我们有必要先来了解一下杨佳的为人。
杨佳于1980年8月27日出生在北京市东城区一个普通家庭中,中专学历。据其身边人描述:杨佳打小就是个非常典型的“普通人”,从不出风头,也几乎没有任何让人一下就能记住他的地方。但他的原则和底线意识极为强烈,做任何事都要循规蹈矩,甚至你在他面前做错了事,他都会直接指责。
13岁那年,父母离婚后,杨佳跟随母亲生活,此事让他的性格变得更加孤僻。
“任何事情,你都要给我一个说法,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
或许在他看来,即便自己被打得落下终身残疾,但只要相关部门敢于承认错误向他道歉,并且做出正确的处理,事情都可以商量。然而他始终都没有等到自己所期待的结果,便决定亲自动手了。
2008年6月12日,杨佳再度来到上海,在芷江西路派出所旁的一家旅馆租了个房间,用望远镜对派出所进行监视。
两周后,他将目标改为闸北公安局,入住公安局附近的梅园招待所,一边暗中观察公安局的情况,一边制定报复计划,其间购买了剔骨刀、催泪喷雾、汽油等作案凶器,将汽油灌入8个啤酒瓶。
2008年7月1日清晨,杨佳准备完毕,退掉房间,开始执行计划。
当天9时40分左右,他用啤酒瓶燃烧弹引燃了公安局的停车场和附近的草坪,制造骚乱,趁大家的注意力被转移,趁乱溜进公安局大楼,右手握刀,左手持催泪瓦斯,见人就捅。他下手果断而狠毒,每一刀都直冲心脏、颈部等要害位置,受害者往往来不及做出反应。
9时42分,特警支队紧急出动进行搜捕,同时多辆120救护车也火速赶往现场抢救受害人员。
此时杨佳正顺着消防楼梯一路向上,在9楼、10楼、11楼分别重伤交警徐维亚、王凌云以及技术部民警李珂。最终在21楼的督查支队办公室,也就是2113室,警方才将杨佳制服逮捕。至此,共有9名民警和1名保安人员在此次事件中伤亡。
在被捕的那一刻,面对愤怒的警方,凶犯竟然一脸平静地说:“我够本了。”
在随后的审判中,杨佳毫无悬念地被判了死刑,然而这个过程却颇具争议。从种种细节来看,为促成杨佳死刑,让罹难的警员瞑目,其幕后可能存在一些“操作”。
事发后,杨佳的母亲王静梅第一时间被叫到上海配合调查,哪知她这一去边音讯全无,家人无论如何都无法与之取得联系。一位名叫李劲松的北京律师随后向公众曝光:杨母被非法拘禁在上海市公安局安康医院。
此外,杨佳曾明确表示只接受母亲聘请的辩护律师,可最终为他做主的却是上海市律师协会——2008年7月19日,该协会宣布由谢有明、谢晋两位律师为杨佳辩护,并且单方面声称该决定是询问过王静梅意见并获得同意的。
但值得注意的是,杨佳的亲属立刻就做出回击——其父杨福生和姨妈王静荣随后发表声明:这二位律师是相关部门强行制定的,对此他们明确表示不同意。
令人大跌眼镜的是,谢有明在接受采访时竟已“缴械投降”,直接对媒体声称“不出意外就是死刑”。后来有人查出,谢律师是上海市闸北区政府的法律顾问——在这种背景下,这层身份显得十分微妙,让人不免有一些阴谋论的猜测。
因为违反行业规定,此事在当时引起了极大争议,一批律师联名要求对谢有明进行调查处理,可相对于上述种种问题,关部门始终充耳不闻。
直到2008年10月13日的二审,杨佳的辩护律师才换成业内知名刑事案律师翟建,可此时以于事无补:10月20日,法官宣布维持原判,并于6天后执行了死刑。
我们回看这场悲剧:毫无疑问,它的起因根本就算不上什么事——倘若当初拦下杨佳的民警懂得变通,不死咬着“出示证件”不放,打个电话询问一下租自行车的老板,事情绝不至于发展成后来这样。
归根结底,此案向人们展示了执法失当、警民关系疏远的后果;眼下一切居心叵测、有意挑拨警民、官民矛盾的言行,实在是罪大恶极。
另外,谢有明想协助法庭坐实杨佳有罪,因而曾公开表示“被告精神状态没有问题”。对于这一不利于自己的陈述,杨佳反倒十分认同。他说:“我也认为我的精神状态是正常的,那些警察倒可能不太正常。”
从一些细节来看,他在行凶时头脑的确是清醒的。
根据一些资料:杨杰潜入公安局后,第一个遭遇的是保安顾建明。此时对方正在打电话,并没有注意到危险逼近。可杨杰却并没有下死手,而是用刀柄猛击其头部,试图把他砸晕;而在9楼遭遇交警徐维亚时,他却又凶相毕露,连捅数刀,毫不留情,由此可见,杨杰所针对的目标明确,针对性极强。
在整个行凶过程中,他还有意识地不对女警下手。
有网友称:此案过后,上海警察的态度确实有了明显改善,并且维持了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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