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宣传进校园
12月24日,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走进内蒙古财经大学,向师生宣传新修订的《呼和浩特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解读《条例》
新修订的《条例》经过广泛征求意见、专家充分论证、草案多轮修改,将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作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协同立法项目,该《条例》的修订为4个城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治提供了重要的制度支撑,对进一步加强区域污染防治具有重要意义。
学生认真阅读
“本次《条例》修订主要有两大亮点。一是加大燃煤锅炉淘汰整治力度,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清洁能源替代;二是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联合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机制,在重污染天气时段同步实施联合应对措施。我们走进学校宣传,也是想让更多的学生了解这部《条例》,明白污染防治的重要性。”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何玮说。
来源:“草原云”官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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