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第三方环保服务领域)

在当前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中,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扮演着重要角色。然而,一些机构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不惜弄虚作假,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性。为了强化警示教育宣传,提升监管效能,现发布2起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领域的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案例一:广东某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伪造监测数据案件

件简介

2023年2月16日、4月12日至14日、29日及5月12日至13日,阳江市生态环境局广东某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通过书面材料审查、仪器电子储存记录查阅、人员询问等形式,依照原环境保护部《印发<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的通知》(环发[2015]175号)相关规定的判定原则,判定广东某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在实施环境监测过程中存在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出具的36份检测报告中存在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情形,支撑材料有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出具的《广东某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监测质量技术审核报告》。

查处情况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三款关于“环境监测机构和开展自行监测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环境监测规范从事环境监测活动,不得有隐瞒、伪造、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或者篡改环境监测机构的环境监测报告”的规定,根据《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三条和《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二章第二十六条的规定,阳江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公司处以罚款20万元。

件启示

近年来环境检测市场竞争激烈,检测机构技术水平良莠不齐,少数机构和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淡薄,为抢占市场、谋取利益,通过减少采样人员、不按技术规范采样或直接弄虚作假的方式降低成本,导致监测质量难以保证。本案中,执法人员通过查阅仪器电子储存记录、审查书面材料,主动出击、追根溯源,从一份虚假报告深挖细查出数十份虚假报告,迅速固定证据,对违法机构给予处罚,体现了生态环境部门对第三方机构弄虚作假的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零懈怠、零缺位”的决心和态度,有效遏制第三方机构弄虚作假频发势头。

案例二:阳江市某荣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违反环境监测规范案件

件简介

2024年8月12日,阳江市生态环境局对阳江市某荣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出具的一份水质检测报告中的采样数量与原始记录表中记载的样本数量不符,与样品拆封视频显示的样本数量前后不一致,且检测报告中样品含有总汞、六价铬、总铬、铅、镉、镍、砷,pH值等8个检测结果,但是原始记录表中未记录镍、砷两个检测项目采样结果,样品检测报告与原始记录信息不一致,涉嫌违反环境监测规范。

查处情况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三款关于“环境监测机构核和开展自行监测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环境监测规范从事环境监测活动,不得有隐瞒、伪造、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或者篡改环境监测机构的环境监测报告”的规定,根据《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三条和《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二章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阳江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公司处以罚款3万元。

件启示

少数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过度追求经济利益,在开展检测服务中,未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要求提供生态环境服务,对环境造成长期负面影响。而此类违法行为因具有隐蔽性高、即时性强、溯源取证难的特点,仅靠现场检查难以发现。在本案中,执法人员通过调取现场监控视频,同步与检测报告进行仔细核对,多角度开展调查发现违法行为的蛛丝马迹,最终认定了该机构在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对违法提供服务的第三方机构形成有效震慑,推动第三方环保服务产业有序、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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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阳江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