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民生领域广告市场秩序,切实整治群众反映集中的广告乱象,市场监管总局自2024年4月至11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民生领域广告监管专项行动。专项行动自开展以来,全国市场监管部门以医疗、药品、医疗器械、食品以及教育培训类违法广告为整治重点,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已办结相关案件6753件,罚没金额共计5785.11万元。现选取已办结的十起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一、无锡丽鹿文化传媒科技有限公司及李某某违法广告案
经查,无锡丽鹿文化传媒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制作的“仁和葡身牌当归葛根黄芪胶囊”保健食品广告未经广告审查,并利用“网红达人”李某某进行广告代言。李某某以其名义和形象对前述保健食品作了推荐、证明,违反了保健食品广告不得使用广告代言人的相关规定。
2024年7月,江苏省无锡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无锡丽鹿文化传媒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6.48万元的行政处罚;对李某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共计150.26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海南恒昇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澄迈恒昇医院违法广告案
经查,海南恒昇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澄迈恒昇医院利用互联网媒介等发布“德国血液净化,降三高、护心脑、助长寿”“西班牙IGEN肿瘤防治技术中国唯一临床医院”广告,相关内容虚假;发布的“超聚肽™蛋白仓超聚肽固体饮料”普通食品广告中含有“护肝解毒、调节三高”等内容,违反了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其他广告不得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相关规定;发布的广告中还存在使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义或形象的违法情形。
2024年5月,海南省澄迈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海南恒昇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澄迈恒昇医院作出罚款125.4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沈阳双鼎制药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经查,沈阳双鼎制药有限公司利用互联网媒介发布未经审查的“苦碟子注射液、脂可清胶囊、脑络通胶囊”等处方药广告,并违反了允许作广告的处方药只能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作广告的相关规定。
市场监管总局集中曝光一批民生领域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4-08-16 16:00 信息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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