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26 20:48 全网阅览量:2333

烟台市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二十九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烟台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市级监督抽检73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饮料、调味品、水产制品5大类食品10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其他污染物等问题,详情见附件。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烟台开发区振华商厦有限公司长江路量贩超市店销售的海水虾,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龙口市东莱爱利斯烘焙店销售的桃酥(自制),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I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福山区清洋玉超压面店销售的馄饨皮(自制),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烟台高新区宝润粮油店销售的白芷,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福山区清洋金悦调味品店销售的良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烟台福莱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乳酸菌饮品(蓝莓味)(生产日期/批号:2024/10/1,规格型号:350ml/瓶),蛋白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烟台海之韵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的自消毒复用餐饮具(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烟台易家人餐饮经营有限公司使用的自消毒筷子,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其他污染物问题

(一)烟台百纳瑞汀天越湾酒店有限公司使用的圆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烟台市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牟平高陵店销售的标称为威海家家悦生鲜加工配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酥带鱼(五香)(生产日期/批号:2024/3/11,规格型号:称重),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威海家家悦生鲜加工配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