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新闻报社记者 陈军
近日,疑似贵州省荔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限期缴纳物业服务费的通知(下称网传通知)在网上传播,引发关注。
网传通知
网传通知内容显示:今年10月以来,荔波县住建局组织对全县物业管理小区开展了欠缴物业服务费清理工作,发现较大部分业主存在欠缴物业费情况,数额较大。因部分业主长期拖欠物业费,导致物业公司出现拖欠员工工资等不良情况,已严重影响该县物业行业健康发展。为进一步推进社会基层治理工作,维护小区缴费业主和物业企业的合法权益,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请欠缴物业服务费的所有业主于2025年1月底前到所在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补缴欠缴的物业服务费。逾期未补缴的,物业企业一是将对欠缴人员中公职人员部分(含国企及退休人员)名单、欠缴时间及金额函告其工作单位,同时报送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及县文明办;二是请求县诉源治理工作组组织协调,协调不成功的,物业企业将收集资料,报送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追缴。
网友评论截图
针对该网传通知,有网友认为业主欠费存在多种原因,荔波县住建局以“报送县纪委监委”的做法属于乱舞公权大棒,业主欠缴物业费是个人行为与职务无关。也有网友撰文认为,荔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物业的监督管理部门,其职责应该是催促物业公司提供业主满意的服务。当然,对于业主和物业之间的矛盾也可以居中调解,但绝对不能公权私用,明目张胆地为物业公司站台撑腰。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发布催缴物业费的通知,完全是职责不明,摆不正位置,不知道自己是干什么的,是为谁服务的,偏离了正常轨道,开了一个恶劣的先例。
大众新闻报-众鸣新闻注意到,网传通知显示2024年12月24日由荔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
12月26日,大众新闻报-众鸣新闻就其网传通知的真伪联系荔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人员告诉大众新闻报-众鸣新闻,网传通知是真实的,但“为物业企业站台”的说法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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