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55万余元工伤保险基金全款追回

检察日报讯(记者蒋杰 通讯员樊琪 黄鑫)“检察官,剩余执行款已经全部执行完毕了,感谢你们!”近日,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对电话回访的承办检察官说道。一起被执行人王某通过转移房产逃避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追偿的案件真相浮出了水面,55万余元的工伤保险基金被全数追回。

2021年2月,海曙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对一家美容店发出《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责令偿还决定书》,要求其偿还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基金55万余元。该美容店并未履行偿还义务,该中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然而,执行过程并不顺利——因该美容店未按报告财产令要求如实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法院依法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取限制消费等措施,后又在查询中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2022年3月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强制执行程序走入了“死胡同”。

直到2024年7月,海曙区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在开展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专项监督活动时,密切关注工伤保险、农民工劳动报酬等民生领域,该院检察官发现了这起案件线索并展开调查。“该美容店为个体工商户,法院应追加其经营者王某为被执行人。但王某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仅追加恢复执行只是弥补了程序不足。”该院检察官随后注意到了该美容店的工商变更登记情况,“我们怀疑王某可能转移过财产,于是从工商变更登记、不动产变更登记入手,走访行政机关、调取证据。”

经调查,该院检察官锁定商铺的转让对象施某进行询问,施某承认商铺的转让并非真实交易,其未实际支付取得该房屋所有权的对价,美容店一直由王某经营,并且王某仍在店铺的社交媒体账号上发布服务、产品团购信息,这些证据充分证明了王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8月,针对这一情况,海曙区检察院向该区法院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将王某列为被执行人,调查涉案商铺权属情况,及时恢复执行程序,并采取财产控制措施。下一步,海曙区法院将对被执行人为个体工商户字号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开展全面自查,对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财产情况进行调查。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