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位黑龙江网民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留言反映:
本人名下有一台小车,家在桦南县,人在勃利县上班,平常跑高速比较多,一来一回过路费70元钱,我想问一下,从勃利收费站到桦南收费站高速可以包月或者包年?可以省一些在路上的费用方法有么。
黑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网民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鹤大运营分公司已第一时间积极了解情况,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是按照(黑交规[2020]3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执行,车辆通行费根据实际通行路径以省为单位累加计算,单省MTC车辆应收金额按途经ETC门架通行费累加计算并按照“四舍五入”取整到元;单省ETC车辆应收金额按途经ETC门架通行费累加(位数小于0.5元则舍去)基础上再按相关优惠政策实施优惠精确到分。暂时没有包月、包年结算方式。
根据您的需求,目前,建议您可以考虑办理ETC(电子收费系统),这样可以使您的出行更加便捷,还能享受通行费9.5折的优惠政策。您也可以使用移动支付预约通行,利用网络预约平台,实现网络预约、ETC车道快速通行、系统自动扣费,并享受通行费9.8折优惠。
后续我们会持续关注和研究车主的需求,探索更多可能的便利措施,以提升大家的出行体验。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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