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活动真是帮了我大忙,让我对自己的婚姻和家庭问题有了更清楚的认识。”吉林省长春市的李大爷感慨地说。

前不久,吉林省法律援助中心在长春市光明社区举办以“加强针对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和保障”为主题的法律公益讲座,活动结束后,很多老人前来询问,一脸愁容的李大爷便是其中之一。

面对李大爷针对再婚带来财产分配和子女反对意见的问题,工作人员从民法典相关规定的角度进行详细解答,而对于子女是否同意问题,建议李大爷与子女进行充分沟通,并尽可能达成家庭内部共识。

这是在“敬老月”期间,吉林省司法厅组织开展律师、调解、公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领域众多活动解决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的一个缩影。

上门公证放心

“真没想到,公证服务还能上门,解决了我家的大问题,谢谢你们!”长春市民王大爷激动地说。

近日,王大爷神态焦急地来到长春市国安公证处咨询办证事宜,原来其老伴住在养老院,最近因身患重病需住院治疗,想委托王大爷出售老两口在沈阳的一套房屋,以便后续治疗。

接待的公证员安抚好王大爷的情绪后,说明只要是出于本人自愿、程序合规内容合法,公证处都会依申请受理并及时出具公证书。对此,国安公证处启动公证“绿色通道”,指派公证处业务副科长张立娜等公证人员前往养老院,为老人提供上门服务,并按照公证程序现场顺利为老人办理了委托公证事项,得到老人及家属的高度赞扬。

“服务上门‘零距离’办理公证,不仅维护了法律的尊严,确保公证业务的质量,同时又让人性化的公证服务温暖老人心,真正做到切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吉林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处长马天光说。

吉林省司法厅聚焦老年人群体公证法律服务需求,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展公证服务“敬老月”活动的通知》,在10月开展公证服务“敬老月”活动。组织公证机构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完善服务流程,从减证便民、创新服务、普法宣传等方面制定了5项具体举措,助力公证“助老护老”。全省各公证机构积极响应,主动为老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缩短老年人办理公证期限,对老年人申办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证明材料充分的公证事项,做到当日出证。为老年人开通“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优先办理,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申办公证实行电话预约和上门服务等。

在全省活动期间,为8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公证40余件,减免收费14万余元。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上门服务330余次。开展公证进社区、进老年公寓等普法宣传、讲座活动50余次,提供咨询180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宣传品1.8万余份,重点解决高龄、失能、困难、残疾等老年人急难愁盼,让广大老年人切实感受到关怀和温暖。

法律援助暖心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没有你们,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前不久,四平市的毕某握住工作人员的手激动地说。

四平市“团团爱心车队”法律援助联络点得知毕某6岁时罹患糖尿病,致双目一级视力残疾,肾病综合征透析十余年。毕某的父亲为逃避责任,20年前离家至今未给过抚养费。毕某虽已成年,但无独立生活能力,毕某与母亲二人生活拮据,遂起诉父亲追讨抚养费,以缓解家庭经济压力。

“团团爱心车队”法律援助联络点负责人联系到四平市法律援助中心,在了解情况后,中心第一时间指派律师作为案件承办人,经过法院审理,判决毕某的父亲要承担原告生活费直至原告有独立生活能力,为毕某与母亲的生活提供了保障。

“今年以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推动深化法律援助‘半小时服务圈’建设,让特殊人群、老年人等更多需要法律援助的特殊群体就近就便获得法律援助服务。”马天光介绍,全省法律援助中心和联络点在保障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通过提供及时、专业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联络点不仅解决了特殊群体的实际问题,还增强了他们对法律制度的信任感和满意度。

“我们坚持为老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服务。”吉林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赵爽说,持续畅通老年人维权“绿色通道”,对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优先受理、优先解答、优先指派、优先办理、优先回访,努力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同时,还对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等地法律援助联络点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督导。

截至10月末,全省已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1531个,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万余件,涉及受援人3.2万余人。

律师助老贴心

“非常感谢王律师为我提供的帮助,否则我真的不知道现在会怎么样……”盲人张某激动地握着吉林宇中人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冠的手久久不愿放开。

王冠是吉林省律师协会老年人权益保障专业委员会主任,同时还是吉林省盲人协会的志愿者。多年来,一直积极为省内盲人开展志愿活动。

今年5月,张某因交通事故在延吉市开展诉讼,虽然在当地已聘请律师,但张某出行不便,对法律知识又不了解,有很多顾虑。王冠得知此事后,积极通过盲人协会与张某取得联系,细心安抚他焦躁不安的情绪,耐心解答他提出的法律问题,并全程陪同张某到法院指定的司法鉴定中心进行查体。最终张某取得了胜诉判决,赔偿款全部履行完毕。

“我们组织全省律师开展‘敬老月’活动,与省盲协共同举办针对老年盲人公益法律咨询活动,为特殊老年群体提供贴心法律援助。”吉林省律师协会秘书长孙晓标介绍,由省律协积极发起号召,组织全省律师走进社区、养老机构、老年大学等场所,广泛开展法律援助和宣传活动,为老年人解答各类法律问题。

除此之外,还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律师服务老年人工作的调研。与长春养老协会携手开展“针对养老服务行业法律服务走访调研”活动,深入了解养老服务行业中的法律问题与需求。依托全国老年人权益保障委员会制作调研问卷,精心制定本省老年人法律需求调研问卷,为全面、准确了解全省老年人法律需求提供有力支撑。

精心编写“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普法视频脚本,为后续以更直观形式呈现老年人关注的法律问题奠定基础。全力进行老年人普法视频录制工作,将继承、遗嘱、遗产等问题以短视频形式生动展现,以便老年人更好理解。同时积极征集、编写老年人法律案例,及时向司法部推荐优秀案例和典型案例,切实提升老年人维权意识。

人民调解顺心

前不久,长春市伊水社区携手共建单位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在火电小区的党群服务亭,为社区的老年朋友们带来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反诈宣传活动——“银龄反诈 智享晚年”。

活动现场,张大爷含泪向大家分享起自己的被骗经历——自己退休多年,一直梦想着和老伴能有一次美好的旅行。然而,他们一直没能实现这个愿望。直到妻子去世,张大爷决定自己去完成这个心愿。于是,张大爷选择了一个旅行社组织的老年旅行团前往南方。旅途中,导游引诱游客强制消费,使张大爷在一家玉器店消费万元购买了一个玉坠。之后张大爷得知此吊坠货价不符,便找到调解员进行求助。通过调解员的热心调解,旅行社退还了张大爷一部分款项,事情得以解决。

通过开展此次“银龄反诈 智享晚年”反诈宣传活动,不仅提高了老年人的反诈意识和防范能力,还增进了社区居民之间的交流和互动。

“我们重点关注高龄、失能、困难、残疾等老年人急难愁盼的法律问题,积极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可感、可知、可及’的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公共法律服务。”吉林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工作人员相云峰介绍,进一步延伸调解工作触手,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志愿团队深入老年公寓、社会福利院、康复养老院等地,针对老年人普遍关心的家庭赡养纠纷、财产继承、土地承包等各类法律问题进行答疑解惑。

“我们通过排查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的矛盾,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为老年人排忧解难。”相云峰说,在工作中,人民调解员耐心细致地开展调解工作,为老年人化解身边的“烦心事”“闹心事”,让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得到更好的保障。(刘中全)

来源:吉林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