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2753号(医疗卫生类214号)提案答复的函》中指出,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解决了没有学历教育背景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合法行医问题,是对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补充。截至2023年底,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组织开展了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全国1.3万人通过了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并获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聚焦非法行医高风险领域加强中医药系统监管力度,积极推进问题线索跨部门联合处置,形成打击非法行医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根据2023年中医药监督执法数据调查统计,各地查处(人员、机构)无证行医案件共计1329件,其中人员无证行医案件626件,机构无证行医案件数共计703件。
下一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持续加强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制度贯彻执行力度,妥善解决此类人员合法行医资格问题,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中医药服务。指导部分省份在实施细则等配套文件的修订过程中,修改完善与法律规章不符的条款。引导保险机构加强产品供应,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向县域延伸,形成以医疗责任险为主体,医疗意外险为补充,其他险种共同发展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增强群众对非法行医的甄别能力和安全防范意识,促进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2753号(医疗卫生类214号)提案答复的函
国中医药提字〔2024〕5号
农工界:
您提出的《关于科学培养利用确有专长的民族民间中医民族医药传承人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设立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十五条规定,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由至少两名中医医师推荐,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按照考核内容进行执业注册后,即可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从事中医医疗活动。2017年原国家卫计委颁布《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通过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的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考核后,可以在所在省级行政区域内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从事中医医疗活动。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解决了没有学历教育背景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合法行医问题,是对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补充。截至2023年底,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组织开展了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全国1.3万人通过了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并获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
二、关于完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管理制度
我局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一是指导各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制定本省考核实施细则,并要求按照《暂行办法》及本省细则,常态化、定期化组织开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二是调查研究考核实施过程中存的主要问题和突出矛盾,研究论证部分省份好的实践经验做法,陆续印发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医(专长)医师电子化注册管理等工作的通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考核和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配套规定,从制度层面提出填空白、补弱项的针对性措施。三是建立全国中医(专长)医师信息定期监测机制,针对数据流转不及时、注册流程不熟悉等,向相关省份反馈问题并提出及时改进要求,引导和规范中医(专长)医师更好地提供中医药服务。
三、关于设立民间中医师执业保险制度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一贯支持保险公司不断丰富保险产品,改进保险服务,提升保障水平,聚焦重大战略,服务实体经济,积极发挥保险业在参与社会治理、化解矛盾纠纷、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积极作用。近年来,指导保险业积极开展医疗责任保险,优化和规范服务保障,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向重点领域延伸,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因执业过失造成的患者人身伤害提供风险保障,在转移医疗责任风险、化解医疗纠纷矛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关于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我局聚焦非法行医高风险领域加强中医药系统监管力度,积极推进问题线索跨部门联合处置,形成打击非法行医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根据2023年中医药监督执法数据调查统计,各地查处(人员、机构)无证行医案件共计1329件,其中人员无证行医案件626件,机构无证行医案件数共计703件。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制度贯彻执行力度,妥善解决此类人员合法行医资格问题,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中医药服务。指导部分省份在实施细则等配套文件的修订过程中,修改完善与法律规章不符的条款。引导保险机构加强产品供应,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向县域延伸,形成以医疗责任险为主体,医疗意外险为补充,其他险种共同发展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增强群众对非法行医的甄别能力和安全防范意识,促进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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