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年,每次谈到电动自行车的问题,人们似乎很难达成一致。
一方面,电动自行车在城市中的保有量越来越高,这是不争的事实,说明老百姓实际的需求很大。
另一方面,行人、汽车驾驶人对于电动自行车的怨言也不小。
电动车乱停乱放阻挡行人通行,占用人行道或者机动车道、逆行、随意变换车道等交通违规乱象也的确不少。
对于交警来说,管与不管,或者说管到什么程度都是一个很大的社会问题。
这些年,从电动车新国标出台,到各地陆续出台的一系列管理措施,能够明显感受到,电动自行车的生存空间,是在被逐渐压缩的。
其中一项很重要的举措,就是从家庭各自零散的充电,改为小区集中充电模式。
之所以这么做,也是由于近些年来,屡次出现的因电动自行车不正确的充电而引发的一系列火灾事故。
不管是把电池拿到室内,还是把电动车推进电梯,或者扯“飞线”在楼下,这几种违规充电的弊端还是切实存在的。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安全事故,在小区设立集中充电桩,未尝不是一个好的解决办法。
然而,这些举措的前提,一定不能是额外给老百姓增添太大的负担,不然,很难得到公众的认同。
近日,有湖北襄阳市民吐槽,自从小区更换了充电桩,以前一块钱充6小时,现在只能充4小时,每月充电就要100多块钱。
对此,小区物业回应称,这个充电车棚是充电桩企业修建的,定价多少与物业没有关系。
而据该企业的工作人员表示,公司既然花钱做了投资,肯定要把成本收回来。
这话听起来也没毛病,企业与政府不同,政府搞基础设施建议那是服务于民众,企业可不是做慈善。
他们修车棚、安装充电桩,可不是为了收回成本那么简单,恐怕更多的是为了赚取利润。
评论区里也有不少网友分享了自己城市的电动车充电费用标准。
有广州的网友说:
我电动自行车充满电费1.19元,服务费5.41元,这个就是广州电动自行车充电惠民政策。
有沈阳的网友晒出自己的充电账单:
充电4小时16分钟,一共支付了1.41元。
还有网友表示,这都好的了,我们小区一小时6毛,充个电动车充满就得4.8,不跟抢一样吗。
按照如今的民用电费标准,居民用电一度还不到6毛钱,可如果使用集中充电桩,差不多要贵上六七倍,有的甚至高出十几倍,这正常吗?
我们当然能够理解,修建车棚、充电桩,以及后期的维护都需要成本,比居民用电贵一些也正常。
可高出太多那就有问题了。
就像很多网友说的那样,不同于汽车充电桩,电动车充电桩也没有多大的技术含量,需要多高的成本?
况且,如今市面的各类充电桩费用都不统一,让老百姓这笔钱花的不明不白。
有些电费和服务费都不分开,消费者都不清楚到底充进去了多少电;有的还要设置最低充值金额,有的余额都不给退。
让人把钱花明白,是再基本不过的生活常识,可在为电动车充电这件事上,却成了很多人算不清楚的糊涂帐。
钱花多了,老百姓就会有怨言。
也难怪有人会说,不让自己充,说为了我们的安全,结果安全背后是为了他们更大的蛋糕和贪婪。
按理说,电动自行车充电问题,既然是涉及到民生的举措,应该是由政府来主导才对。
即便出于资金的考虑,允许企业的参与,在定价上也应该受到政府的指导。
如果说集中充电桩谁来建更合适,那么国网或者开发商不是更有优势吗,为什么他们不建呢?
安全问题是要高度重视,可如果因为充电让老百姓增添太大的经济负担,也不符合政府管理的初衷。
这一点,还是需要引起相关部门的警惕。
不能让一件利于民生的好政策,变成某些企业大肆敛财的工具,让老百姓怨声载道,政府的好心也被辜负。
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费用标准,对于定价要有一个上限,充电桩企业要把收费标准说清楚,让老百姓都能看明白。
同时,如果车库、储藏室有合格的电源,对于家庭充电也不应该一刀切的禁止,草木皆兵的怕出事故也不可取。
电动车充电,是一件小事,可在3.5亿的全国保有量面前问题又不小,理应得到重视。
我们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加强对于充电桩企业的监管,让老百姓在安全的前提下,能够“充得起电”。
感谢您的阅读,期待您的留言和分享,让我们共同探讨这个话题。
免责声明:文章中的图片均来源于网络,本文旨在弘扬正能量和正确的价值观念,无任何不良诱导倾向,文中图片若有侵权行为,请及时联系本人进行删除。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