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彰显向诬告者亮剑、为实干者撑腰的鲜明导向,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现将3起诬告陷害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

刘某伦、刘某中诬告宁陵县黄岗镇派出所原所长张某涛、辅警张某案。

2024年2月,刘某伦、刘某中因对公安机关处理刘某中与他人打架事项不满,为泄私愤,举报张某涛、张某涉嫌包庇他人及殴打刘某中等违法行为。经查,举报内容不属实,二人在明知调查结论的情况下,仍然多次举报相同内容。2024年6月,刘某伦被行政拘留8日,2024年9月,刘某中被行政拘留9日。

2

永城市酂城镇五里村党支部委员程某诬告其党支部书记张某案。

2023年4月以来,程某多次匿名举报张某存在违规收取群众钱款、强占集体土地、聚众赌博、殴打他人等违纪违法问题。经查,举报内容不属实,程某在明知调查结论的情况下,仍多次举报相同内容。2024年12月,程某因犯诬告陷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3

梁某礼诬告柘城县申桥乡梁集村党支部书记梁某力、原村委会主任梁某群案。

2023年4月,梁某礼因其与同村村民宅基地纠纷一事没有得到解决,举报梁某力、梁某群贪污受贿、徇私枉法、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经查,举报内容不属实。2024年9月,梁某礼被公安机关依法训诫。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推进“三个区分开来”具体化、规范化,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促进党员干部廉而有为、勤勉敬业。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开展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行动,就是要以组织担当保护干部担当,旗帜鲜明地为干部撑腰鼓劲,为改革和发展清障护航。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强化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协同联动,坚持正面引导与警示震慑并重,持续加大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惩治震慑,积极为受到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同时加强对信访举报、诬告陷害和澄清正名法规制度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依规依纪依法、客观公正有序地行使监督权,树立扶正祛邪、激浊扬清的鲜明导向,提振广大党员干部锐意进取、担当作为的精气神,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商丘实践凝聚团结奋进力量。

ENJOY

编辑 | 汤圆

‍ 来源 京九晚报 清风商丘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红娘老师 15737087225(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