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无锡法院积极探索通过强制执行程序与公益清算程序深度融合,取得了初步成效。在刚刚过去的2024年,无锡法院进一步创新公益清算工作机制,以前期与市场监管、税务等主管机关联合出台的公益清算工作意见为基础,建立全市公益管理人库。在市场监管、税务、法院执行多重筛选后,叠加公益清算管理人全面调查举措,精准锁定持续消耗社会资源、执行资源的僵尸企业,应转尽转、当破必破,促进市场去芜存菁。
截至2024年底,全市法院共受理公益清算案件564件,涉及企业564家;裁定受理破产案件266件,宣告破产246件;裁定受理强制清算案件339件,清算终结277件,推动一批“关而不清”“倒而不破”的经营异常企业便捷高效退出市场,持续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相关经验做法被《人民法院报》、人民日报·新华法治等媒体宣传报道。
坚持全面筛查与重点推进并重
求取最大公约数
深入研判,建章立制。聚焦市场主体主动退出意愿不强、注销程序繁琐等问题,中院在基层法院试点工作基础上,与市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等主管机关联合开展调研,深入研判、对症下药,共同制定推进公益清算工作的实施意见,从案件范围、筛选机制、申请启动、审理程序、公益清算管理人库、注销登记等六方面予以规范,统筹全市公益清算工作并提供操作指引。
全面筛查,摸清底数。市场监管部门建立经营异常企业备选库,将吊销未注销、被除名、营业期限届满后满六个月未延期等经营异常企业纳入其中,及时予以更新。法院在收到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的备选企业名单后,及时核查备选企业是否存在涉及执行案件及财产情况,同时报税务部门核查企业欠税及社保情况。在法院向市场监管部门反馈核查情况后,由市场监管部门作为申请人,申请备选企业进入强制清算或者由存在欠税的税务部门申请备选企业进入破产清算。以市中院为例,市市场监管局提供的筛查备选企业数为592件。
精准识别,有序推进。市场监管部门或者税务部门按照“风险可控、先易后难、先远后近”原则,分期分批在经营异常企业备选库中筛选当期拟清算退出的企业名单,并通报至法院。法院通过执行大数据系统核查企业是否存在执行案件、企业财产及债权债务情况;建立公益管理人库,由公益管理人对执行部门提前拟定移送企业的财务状况、债权债务状况进行全面调查,协助筛选目标企业;税务部门核查企业是否存在欠缴税款和社保费用。通过双向筛选机制,最终确定的备选企业名单兼顾市场监管部门快速出清经营异常企业、法院清理执行案件、税务部门清缴税收债权等多重行政目标和司法目标。试点开展以来,全市法院便捷高效推动427家经营异常企业退出市场,化解债务总额23.37亿元,同时出清执行终本案件3567件。
坚持依法退出与提高效率并重
保障审判质效
细化申请手续。市场监管部门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时,应当提交载明申请人信息、被申请人信息、申请事项、申请事实与理由的申请书,提交被申请人身份及其符合强制清算的相关证据;在备选企业同时存在欠缴税款或者社保费用时,优先由税务部门作为申请人,补充提交欠税记录和催缴凭证等证据,直接申请备选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减少强制清算转入破产清算的程序空转。主管机关提交申请时,应当“一企一档”,确保全面准确。
规范审理程序。受理公益清算案件后,法院严格按照关于公司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等法律、司法解释依法审理。通过轮候摇号方式,在全市公益管理人库中随机选任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清算组,由清算组对企业财务状况、债权债务状况进行全面调查。目前,第一批公益清算案件,涉及211家企业、3000余件执行案件,已预指定管理人,正在推进中。执行部门设立专人专窗,为公益清算管理人提供关联案件查询、被执行人及其出资人财产信息等查询服务,加快公益清算工作推进效率。在强制清算过程中,如清算组发现企业资不抵债、符合破产受理条件的,由清算组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转为破产清算。为充分利用强制清算程序中的财产查询、债权申报等成果,转入破产清算之后,仍由原清算组作为管理人,继续开展工作。
△在法院督察、鉴定等部门见证下,通过轮候摇号方式,在全市公益管理人库中随机选任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清算组
简化注销流程。对经法院依法裁定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企业,清算组可持法院裁定书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无需提交清算报告、清税证明、刊登公告等材料,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尽快释放经营异常企业占用的社会经济资源和行政执法资源。公益破产清算终结时,管理人持法院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申请税务注销,税务部门即时出具清税文书,核销税收债权。
坚持司法主导与协同联动并重
健全配套机制
凝聚内部协作力量。在法院内部,强化“立执破”部门一体联动,建立覆盖“立审执破”全链条、一体化融合模式。执行部门梳理“执行不能”案件,精准锚定经营异常备选企业,并通过破产审判部门将信息反馈至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立案部门对公益清算案件对照立案材料清单进行审查,并及时登记立案,转入破产审判部门。针对经营异常企业,法院还利用执行查控系统常态化开展查人找物等措施,减少清算组调查财产的时间,加快案件审理节奏。强化考评和履职培训,通过专题培训等方式提升法官、管理人履职能力和职业水平,对公益清算案件移送审查和办理情况建立通报制度,并纳入管理人履职评价和分级考评。
△管理人在各事务所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参加市中院组织的专题培训
拓展上下合作功能。基层法院先行先试,与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出台联动文件,开展公益清算司法实践;市中院在基层法院试点工作基础上,与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出台联动文件,统筹公益清算工作。市中院先后7次召开现场调研座谈会、推进会,调研指导公益清算中的突出问题。
健全府院联动机制。法院与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分别组建工作专班,负责案件移送、信息对接、沟通协调等工作,通过双向筛选机制,精准选定经营异常企业名单。加强与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数据联通,及时高效获取经营异常企业涉税、社保缴纳信息等情况。建立常态化的公益清算资金保障机制,协调解决公益清算部分费用和清算组报酬,保障公益清算程序良性运转。健全联席会议机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总结阶段性工作成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共商解决之策,切实推动此项工作落地见效。
来源:无锡中院金融庭、执行局、鉴定处
编辑:赵伟
审核:李思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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