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体温和的国家中,无论是君主政体或是共和政体,刑事法都不会有太多的诉讼程序。刑罚不但与罪行相当,而且量刑时尽可能从轻,在民主政体中尤其如此,舆论对量刑的影响往往大于罪行本身。——许明龙“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译者
1.错在不够警惕
2023年临近尾声的时候,12月30日,山东济南的一处“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和城市内涝治理”排水工程现场发生沟槽坍塌事故,三名作业者被当场压死。
事故调查结果出来之后,想要读懂这个调查结果,比较困难,因为行文中有大量的单位名称、人员名称,堪比红楼梦那样的复杂关系。
其中核心的一个结论引发了巨大争议:
被控制的三名责任人之中,有一人被调查组认为“负有主要责任”。
这个人名叫王念璞,是个24岁的年轻人,并且是实习生……
强烈的反差让建筑行业从业者以及社会公众感到眩晕:
一个实习生,何德何能承担如此重“任”?
凭借丰富的社会经验,大家推断真相只有一个:
他要背锅了。
有网友一针见血——项目部聚餐他都上不了桌,出了事故却把他拿下……
王念璞本人有错吗?
非要说他有,那他肯定有……错在不够警惕,连续多日签收了来自监理单位的警告文件、口头警告,足以说明“很大概率会出人命”却未能一直保持警惕,监督施工方不能私自违规施工,事发前一晚还“奉命”将部门领导签署的一份《工程停工令》(听上去跟圣旨似的东西)送去施工队……结果没有连夜送达,第二天一早那个破施工队又特么违规施工结果塌了……
小伙子,早知现在,您当晚就该请托身体抱恙,无法承担“送达文书”如此“重任”啊……
可,他只是个24岁的实习生啊,都不是正式员工啊,他哪有这种“敏感度”啊,他哪有这样的“权限”啊?
2.错在入错了行
在这起事件中,我们可以简单地将主体理解为三方:
一、发包方,也就是项目的发起者(名叫中电建生态投资发展济南有限公司)。
二、总包方,也就是项目的接单者(名叫中电建青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三、分包方,也就是项目实际的施工者(名叫山东丞达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王念璞是其中第二个主体也就是总包方“青岛公司”的一名实习生,调查结果显示,他负责该项目施工现场的管理……
我心里就是个好家伙——实习生管理施工现场……调查组的同志你们信啊……
在完整的时间线里面,从12月8日发现安全隐患到12月30日事发,一直到事发之前一晚12月29日夜里……才出现了王念璞的名字。
也就是需要“飞鸽传书”的当晚,王念璞才在这部剧里出场了短暂的一秒钟……
假设这个“负有主要责任”的年轻人这么重要,那为啥事发全过程里我们都没看见他的名字出现呢?哪怕一次都没出现……
这也太赤裸裸了吧。
建筑行业,君身一入深似海……
王念璞这位土木实习生,真真的是入错了行啊。
这个行业,过于复杂,一个小小的项目部,数人名儿都数了小半天儿。
3.错在太过年轻
论资排辈儿,就数他最无关紧要,所以:
就数他“主要责任”。
这是个啥抽象行业啊?
并且这不是个例哦,2021年仁怀市也曾发生一起建筑施工事故,其中也有一名23岁的技术员被追究刑责……
年轻人啊,可真是能“犯错”啊。
最大的错,就是他们太“年轻”。
年轻=犯错=坐牢……
他一定有错,但刑罚与罪行要相当,所谓在其位谋其政,如果他没有那么大的罪行,量刑理应与之匹配,何至于“负主要责任”?
正常的读者应该懂了,以上,都不是这些年轻人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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