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满足有关群体
对上门居家医疗服务的需求
推动医疗保障向居家延伸
1月9日
安庆市医疗保障局起草了
《关于制定基层“上门服务费”医疗服务
项目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基层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上门医药服务的,采取“医药服务价格+上门服务费”方式收费,提供的医疗服务、药品和医用耗材适用本医疗机构执行的医药价格政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门服务费”最高政府指导价为55元/人·次(见附件),医疗机构不得上浮,向下浮动幅度不限。
医疗机构上门提供的居家医药服务,已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长期护理保险等方式提供经费保障的,医疗机构不得重复向患者收费。
安庆市医疗保障局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将反馈意见于2025年1月29日前
反馈至市医保局医药价格与招标采购科
联系电话:5861901
邮箱:1806109172@qq.com
地址: 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市府路10号
昆明⇄安庆航线恢复运营
震中救人!安庆人!
| 来源:安庆市医疗保障局
| 编辑:武晓慧 初审:吴程程 审核:盛媛
| 监制:蒋丽民
| 申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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