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公安局晋源分局
冻结资金返还的公告
(2025-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四条、《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太原市公安局晋源分局依法对以下5个涉案冻结账户办理资金返还,现依规对办理资金返还的涉案冻结账户公告如下:
1、冻结涉案账户623668148001****080,户名:范贤文,开户网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清港支行,拟定给被害人返还9898元。
2、冻结涉案账户621799330012****965,户名:邹国华,开户网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市清港镇营业所,拟定给被害人返还27720元。
3、冻结涉案账户622848001082****816,户名:靳福丽,开户网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北支行,拟定给被害人返还37529元。
4、冻结涉案账户622700200951****119,户名:戴剑宇, 开户网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拟定给被害人返还10715元。
5、冻结涉案账户621700200005****185,户名:李思达,开户网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震泽支行,拟定给被害人返还13305元。
以上涉案账户的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冻结资金返还还有异议的,请自本公示30天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太原市公安局晋源分局反诈中心办理,公安机关会依法进行审核,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视为对公示内容无异议,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冻结涉案账户内的涉案资金。
特此公告
联系人:韩警官、温警官
联系电话:18636806110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贞观街35号
太原市公安局晋源分局
2025年4月2日
助编:祁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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