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作为主流媒体,自然具备其应有的权威性。但权威媒体并不意味着其每一个举动、每一位成员都天然代表绝对正确,毕竟媒体由人构成,人非圣贤,亦有知识的盲区与认知的局限。

就以《人民日报》转发广西贺州13岁少年李明的书法《将进酒》一事来说,或许媒体所见的,是其中之“A”,却未必察觉到其中之“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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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A”?那是一个13岁的少年,不坠青云之志,在网格化与手机充斥的时代,能够静守寂寞,爱上书法这一传统艺术,并为之付出努力与汗水。从这一角度讲,《人民日报》所赞扬的,是他那份坚持与初心的精神内核,这一点无可厚非。

然而问题在于“B”,尽管一个13岁的孩子,在许多人连钢笔字都尚未写稳的年纪,能提笔写出这样一幅看似“龙飞凤舞”的毛笔字,实属不易。可若从书法爱好者的视角,从具备一定书法审美能力的专业人士来看,或许会发现:李明在书法道路上,可能从一开始就偏离了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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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学习,讲求的是“取法乎上”。须从前人经典入手,沉心临摹,体悟其结构与气韵,待一家之法了然于胸,再旁涉诸家,融会贯通,最终结合自身性情与审美,形成风格。这才是书法学习的正途。

而李明的字,却似在初入门时便抛开法帖,信笔由缰。也正因如此,他的书写逐渐滑向“奇”与“怪”的一路,落入所谓“江湖体”的窠臼。因此,这位少年认真习字的初心固然值得肯定;但他因缺乏正确引导而走入误区,也着实令人惋惜。这也正是许多书法界人士看到其作品后,忍不住发声纠偏的原因,一株好苗,本可成参天大树,却因无人修枝,从一开始便旁逸斜出,令人痛心。

本来,书法圈的评价是中肯而具建设性的。但在某些舆论的推波助澜下,专业审美与大众审美之间产生了断裂,甚至演变为一场观念的对立。

在一般公众看来,一个13岁的孩子能写出这样一幅“有模有样”的毛笔字,已是难得;但从专业角度审视,其字在结构、重心、笔法等方面,确实存在不少问题,属“无法之法”。

于是,一方引经据典,讲求源流法度;另一方则多凭直觉,甚至不乏情绪化的维护,在后者眼中,“我觉得好便是好”,“大多数人叫好便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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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事实果真如此吗?

书法虽源于日常书写,但一旦上升为艺术,便既植根于大众审美,又必然超越大众审美。想要真正理解它,需要了解其发展脉络、流派风格与理论根基。只有在此基础上建立的认知,才能称得上是专业的判断,而不是仅凭原始的感觉。

回到最初的问题:《人民日报》此举是否会误导书法学习方向,甚至耽误一个有天赋的少年?在我看来,未必。

李明的书法之所以引发热议,表面是审美之争,实则也是一次将公众视线引向书法这一传统艺术的契机。在争议之中,只要各方能以开放的心态倾听对方观点,而非固守一隅,便能在交锋中实现某种程度上的“审美普及”。

而对李明本人而言,已有不少书法爱好者为他指出了应循之路,回归传统,严格临帖。至于他与其家人是否愿意接受、是否调整方向,终究取决于他们自身的认知与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