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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李明听说过不

右:听说过。还听说过珍妮,李雷,韩梅梅……

左:Oh your englis must be good。

右:Thank you。it's so kind of you。

左:Shut up吧。我问的是写书法的李明,听说过么。

右:作为一个书法爱好者,李明同学的名字可以说是如雷贯耳。

左:喜欢他的字,想买。

右:啊,找到自己的喜欢真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为你感到开心。

左:啊,我以为你会嘲笑我或者制止我,毕竟你们这种练过书法的好像都瞧不上李明。

右:注意。你这一句话立即将我们的话题带入了深水区。我将开始谨慎我的措辞。

左:如今的互联网氛围使你魔怔。

右:瞧不上是一个带有明显高低之分的词语。但只有客观的东西能分出高低。比如我身高180cm,而你只有172cm。

左:果然每个男人都对180cm都有执念。

右:主观的东西不大好分出高低。客观的东西都有标准,主观的东西每个人有自己的标准。

右:书法这个东西最奇妙的点就在于,明明这个领域没有一个泾渭分明、定夺是非的“法”,没有书法的法律,没有书法的法官,也没有书法的法庭,却叫“书法”。但每个人心里又都有自己的“法”,觉得自己的“法”才是法律。于是就有了争论不休。

左:你说的这么谨慎,只是为了掩饰你不敢直说你不喜欢李明的书法。你为什么不喜欢?

右:你看你这人,何必这么执着。你不用知道我不喜欢的理由,我也不用知道你喜欢的理由。因为我说了你不会理解,你说了我也不会理解。

左:我从未觉得我们之间的距离如此遥远。

右:可能因为我们之间隔了一条墨水的河流。

左:你蹚过去了,我还没蹚?

右:你可以蹚了试试。

左:我感觉你是在讽刺我读书少,没练过书法。

右:没有半点这个意思。只是,你蹚过之后,可能看到的风景会不一样。看曾经看过的风景,感觉也会不一样。

但我依然坚持认为,即使你现在没有趟,但此刻只要你喜欢,那一切都是对的。哪怕你以后不喜欢。

左:你说的是真心话吗,是不是为了避免伤害我。

右:为了展示我的真诚,我拿我妈打比方吧。我妈经常会在家族群里发一些她自己做的短视频,那些bgm,那些大牡丹花,那些赤焰红唇的美颜功能,肯定不在我的审美范围内。但她自己喜欢,她制作完视频,自己看着开心,那就够了。我看着她开心,我也开心。就像我看着你开心,我也开心一样。

左:我理解了你的真心。但是你的真心也伤害了我的心,原来我喜欢的李明是大牡丹花和赤焰红唇。

右:喜欢大牡丹花和赤焰红唇又怎么呢?你看,你自己反倒有点阶级优越了。

左:好吧。我其实某种程度上理解你们学过书法的不喜欢李明的字。就像我看过很多美女之后,会觉得学生时代懵懂时期喜欢的女生也不是很好看。但是我在想,既然我此刻对李明的喜欢是真实的,那么有没有一种可能,就是对于人类这种生物而言,李明这种字体就是能让我们的生物本能觉得好看呢,甚至不认识中文的外国人也会觉得好看。

右:确实有这种可能,毕竟是一种存在一定规律的点线组合,有一定的节奏和韵律。

左:那么我可不可以说,你们学了那些所谓正统的书法后,并不是审美提高了,而只是审美变化了,或者说,是一种程度被那些古典的美学“洗脑”了。

右:这么说也不是不行,虽然略微带有一点攻击性。

真正学过书法后,审美确实会发生变化。这种变化可能来自那些经典碑帖的视觉影响,也可能来自碑帖背后的文化影响,也就是你说的“洗脑”。总之,这种变化非常明显。

而且,这种变化并不是在某一个节点的开悟,而是一个线性的持续的变化。勤奋练习而又勤于思考的书写者,甚至对书法的审美会类似互联网产品。

左:这俩还能扯上?

右:会迅速的迭代。

左:哦,这个意思。

右:比如这些年,我喜欢的字体几乎每隔几个月就会变一次。先喜欢了一阵子魏碑的大气厚重,转而又开始喜欢钟繇小楷的小家碧玉,后来又喜欢上井上有一的倾注,喜欢上良宽的空灵,然后又突然回过头来喜欢上颜体的宽阔舒展。

左:什么叫突然

右:因为上一次练颜体是二十几年前的事了。

左:你练了这么久?

右:中间中断了好些年。没说完,颜体之后,突然又对所有的出峰感到厌恶,觉得太过锋芒毕露,又开始喜欢弘一法师的清淡无争。写了一阵子弘一法师的字后,又觉得没到那个境界,心里没法那么静,毕竟还是一个动若脱兔的中年男人。于是又开始在结体上寻求偏正,甚至又喜欢偶尔来点尖锐的横钩竖钩。

左:真是个善变的男人。

右:我有时甚至觉得这种审美的迭代,有点异化的感觉。就像很多书法家写多了之后,对之前写过的各种字体都产生了某种熟悉感和规则感,于是感到无趣,感到重复,开始求怪,求丑。于是就有了你们说的各种丑书。

就像有些搞时尚的。因为看了太多时装,想寻求更新颖的,于是我们在t台上看到各种奇装异服。

左:但好像这种又常常被视为某种高级。

右:另一种阶级叙事吧,用权力和金钱制造出来的高级而已。

左:所以那些所谓要呼吁逐渐提高大众的美商、引领大众的审美能力也是一种伪命题么?

右:我想是的。当用“引领”两个字的时候,实际上已经把自己放在高位了。觉得自己才是高级的。但在全世界,最广大的人民,喜欢的东西都是一类的。拿音乐来讲,在欧美最有群众基础的,也是小苹果和凤凰传奇那类旋律简单伴随心跳的歌曲。

右:所以我有时看着两个阵营的争吵还是非常困惑的,承认并尊重各自的存在似乎对人类来讲是一件艰难的事。

左:人与人之间的悲欢无法相通,一如人与人之间的审美无法相通。

右:也不用相通。

左:但我还有个疑问,这两种审美真的没有什么客观的部分能有个高低之分么?总感觉有。

右:你是真的喜欢比。

左:即决胜负,也决生死。

右:书法作品倒确实存在客观的高低之分。就是可以有标准的那部分。

左:比如?

右:技术难度。先拿画画打个比方,一个立方体的素描,和一个惟妙惟肖的油画,你大概会觉得后者更厉害。

左:确实。

右:书法里其实也存在这样的“技术厉害”,比如提按、使转等各种各样的复杂笔法,让那个软的很难控制的毛走出心里想让它走出的模样。还有结构,厉害的书法家像会张无忌一样。

左:啊?

右:会乾坤大挪移。把一个字的笔画拆开来,变形,拼接,这里长点,那里高点,这里宽点,但重新组合在一起,却又形成新的平衡和结构,没有散架。

左:听得我云里雾里的。

右:总之,书法里的技术厉害,就是变化多。听没听说过一个细节。就是王羲之的兰亭序里,有二十一个“之”字,但每一个都长的不一样。

左:有所耳闻。

右:而技法简单的书法,往往重复比较多,很少有变化。钩都长这样,撇都长那样。

这算不算一个可以区分高下的客观标准?

左:会的多确实比会的少厉害点。

右:但还是那句话,这只是纯技法的比较。但并不代表,只有技法多的才值得被喜欢,技法少的就没有资格被喜欢。毕竟,有时技法多的人还会以技法少的作品呈现自己。

左:所以我到底买不买李明的书法呢?

右:买吧。

左:给我一句话理由,最后说服我。

右:开心是万事的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