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司法权威,捍卫法律尊严,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现对下列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发出预拘留公告,正告预拘留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十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之规定实施司法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

2025年10月27日

附:预拘留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名单

01

姓名:马夕蕊,住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石马路800号17号楼2单元203室,公民身份号码6123251992******24。

执行案号:(2025)陕0702执2648号。

02

姓名:高峰,住址:山西省忻州市岢岚县高家会乡马铺塔村5号,公民身份号码1422311982******16。

执行案号:(2025)陕0702执1368号。

03

姓名:刘明清,住址: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新集镇焦山村五组214号,公民身份号码6123211958******61。

执行案号:(2025)陕0702执1452号。

04

姓名:何志平,住址:陕西省洋县黄安镇黄安村11组,公民身份号码6123231979******17。

执行案号:(2025)陕0702执1526号。

05

姓名:王绍犬,住址:重庆市黔江区水田乡2组26号,公民身份号码5002391988******57。

执行案号:(2024)陕0702执恢278号。

06

姓名:黄文强,住址: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牟家坝镇牟家坝村七组057号附02号,公民身份号码6123211997******13。

执行案号:(2025)陕0702执1354号。

07

姓名:兰四平,住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兴隆街85号,公民身份号码5107221978******9X

执行案号:(2025)陕0702执1405号。

08

姓名:吴启洪,住址:重庆市市辖区涪陵区南沱镇石佛村2组151号,公民身份号码5123011964******51。

执行案号:(2025)陕0702执1444号。

09

姓名:熊瑞华,住址:汉中市汉台区北一环路1342号附4号,公民身份号码6123011970******17。

执行案号:(2025)陕0702执1469号。

10

姓名:马波,住址:汉中市汉台区东建设巷3号附21号,公民身份号码6123011986******12。

执行案号:(2025)陕0702执1394号。

11

姓名:黄琪,住址:汉中市汉台区宗营镇下街村4组下街路28号,公民身份号码6123011980******93。

执行案号:(2025)陕0702执1404号。

12

姓名:杨茹华,住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双仁府18号,公民身份号码6123271981******55。

执行案号:(2025)陕0702执1577号。

13

姓名:吴建超,住址:汉中市汉台区徐家坡吴家营村7组22号,公民身份号码6123011981******58。

执行案号:(2025)陕0702执恢179号。

14

姓名:应海峰,住址:浙江省仙居县双庙乡车路头村西山53号,公民身份号码3326241977******72。

执行案号:(2025)陕0702执恢179号。

15

姓名:应海兵,住址:浙江省仙居县双庙乡车路头村西山16号,公民身份号码3326241970******91。

执行案号:(2025)陕0702执恢1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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