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群众反映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吴村镇乔化村桃临线(S224)附近一处煤泥晾晒场,存在严重生态环境污染问题,给当地村民生活与区域生态带来多重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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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乔化村的这处煤泥场,现场可见大片土地被开挖得坑洼不平,成堆煤泥露天随意堆放,黑褐色煤泥与沙土、渣土混杂成高低土堆,且未采取任何遮挡防护措施。风力作用下,煤泥极易产生扬尘,细小煤尘附着在农作物和植被上,影响农业生产;降雨时,煤泥中的有害物质会随雨水渗透土壤、流入周边水体,造成土壤板结、水质恶化,破坏当地生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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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边村民表示,刮风天场地会扬起黑色粉尘,家中门窗不敢随意打开,煤泥散发的异味也常年弥漫,严重干扰日常生活。更令人担忧的是,该场地违规作业还可能对地下水资源造成长期污染,直接威胁村民饮水安全。
乔化村作为乡村区域,本应是生态宜居的环境,这处煤泥场的存在与乡村风貌格格不入,既违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要求,也与乡村振兴“生态宜居”的目标背道而驰。希望当地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该问题,迅速开展实地核查,依法对煤泥晾晒场的违规行为进行整改,责令责任方采取覆盖、清运、生态修复等措施消除污染隐患;同时加强辖区环境监管,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杜绝类似生态污染问题反复出现,守护尧都区吴村镇的生态环境。
相关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对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堆放等行为,应当采取密闭、围挡、覆盖、喷淋、绿化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违反规定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等固体废物,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规定的,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限期治理、罚款等。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要求防止土壤污染,对污染土壤的行为依法管控,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
对此,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尧都分局李杰局长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