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上观新闻)
近日,新《仲裁法》通过后全国首例约定服务机构的临时仲裁案件在上海临港新片区圆满审结。该案从组庭、开庭到裁决、执行全程仅用时7天,不仅刷新国内临时仲裁程序效率纪录,更创新探索出可复制推广的临时仲裁 “临港样本”,为我国临时仲裁制度全面落地提供了宝贵实践经验。
据悉,本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均为注册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的航运企业。2024年9月,双方因履行《国际进口货物运输协议》产生运杂费纠纷,同年11月签订临时仲裁协议,约定适用《上海仲裁协会临时仲裁规则》。2025年12月16日,双方共同选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总部作为服务机构,并从上海仲裁协会临时仲裁推荐仲裁员名录中确定华东政法大学王国华教授担任独任仲裁员。
12月中旬,该案在临港新片区法律服务中心开庭审理,双方代理律师围绕争议焦点充分陈述、举证质证。庭审过程规范有序,仲裁庭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启动调解程序,促成当事人当庭达成和解协议。近日,仲裁庭正式作出临时仲裁裁决书,被申请人当日即履行付款义务,纠纷得到高效化解。
记者了解到,在新《仲裁法》即将全面实施的关键节点,这起全国首例“约定服务机构”临时仲裁案的成功审结,具有超越个案本身的深远意义。
从制度层面来看,该案的实践首次明确了“约定服务机构”模式的可行性与操作路径,填补了我国临时仲裁程序支撑机制的空白,为新《仲裁法》中关于临时仲裁的相关规定提供了鲜活的司法实践样本,有助于推动法律条文在实践中落地生根,促进我国仲裁制度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从实践价值来看,该案所探索的“服务外包”解决方案,有效破解了临时仲裁的实践痛点,降低了临时仲裁的适用门槛,能够吸引更多市场主体选择临时仲裁解决争议,丰富我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内涵,为商事纠纷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专业的解决途径。
这一成果的落地离不开临港新片区的政策支持与生态构建。自2024年起,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出台法律服务业专项政策,不仅提供仲裁场地保障,还对临时仲裁服务突出机构给予每年最高25万元补贴,对参与审理的仲裁员给予每年最高10万元补贴。同时,通过举办专家论证会、专题研讨会、主题分享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向企业全面解读临时仲裁在灵活性、保密性、专业性上的优势,消除企业顾虑。
原标题:《新《仲裁法》实施前夕,全国首例“约定服务机构”临时仲裁案在临港审结》
栏目主编:茅冠隽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来源:作者:解放日报 沈思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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