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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彭锋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温政干〔2025〕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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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决定:

彭锋任温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其温州湾新区(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兼)职务;

温端轩任温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程式任温州市公安局副局长;

周长明任温州市审计局总审计师(试用期一年);

黄和笛任温州市统计局副局长,免去其温州市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职务;

潘峻峰任温州市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倪士章任温州湾新区(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免去其温州市瓯飞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夏晓静兼任温州湾新区(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傅静刚任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

冉维波任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试用期一年);

胡志刚任温州设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免去其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职务;

朱成专任苍南县重大能源项目建设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陈阿朋的温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叶军毕的温州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徐健的温州市审计局总审计师职务;

免去何光秋的温州市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林瑞远的温州湾新区(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陆劲松的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王进法的温州设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免去陈培标的苍南县重大能源项目建设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