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捐款不少于1000元。当这句话白纸黑字地出现在湖南常德芷兰实验学校的家长群公告里时,任何一位稍有常识的人,都会立刻读出其中的强制意味。更让人哭笑不得的是,学校的初步调查回应竟是:捐款全程遵循自愿原则。我想问问:是家长不识字吗? 不少于1000元和自愿,这两个词在中文里,什么时候成了一个意思?
这绝非咬文嚼字。所谓自愿,其核心在于拥有毫无压力的选择权——可以捐,也可以不捐;可以捐一千,也可以捐一百。但当通知明确设定了不低于1000元的捐款底线,并将其与班级工作隐隐挂钩时,它就已经在家长心中投下任务标记。
说句实话,在学校这个环境里,老师发的话,有几个家长敢当耳边风?通知往群里一发,哪怕写着自愿,那分量也完全不一样。别的家长都捐了,我能不捐吗?我要是坚持不捐或者只捐一点点,老师会不会对我家孩子有看法?孩子在学校会不会感到压力?这种担心,不是家长玻璃心,而是现实摆在面前的无形压力。所谓的自愿,早就在这种不对等的关系里变了味,成了一场必须参加的爱心表演。
比强制摊派更值得思考的,是这次募捐的用途。通知明确写道,捐款将用于高二一期早晚自习开支及优秀师生奖励。这里有个根本性的问题:教育基金的筹款思路,是不是一开始就有问题?
用全体家长共同筹集的资金,去奖励少数优秀的师生,这套逻辑本身就让大部分家长感到别扭和不公。如果自家孩子是尖子生,家长或许觉得这钱捐得值。但大多数孩子并不在获奖之列的家长会怎么想?优秀的学生和老师值得奖励,但这笔奖励的费用,为何要由所有家长,尤其是那些孩子可能并不在优秀之列的家长来承担?这难道不是一种变相的“劫贫济富”吗?
教育基金的设立本意是好的,旨在汇聚社会力量改善办学条件、帮扶困难师生。但其健康的筹款思路,必须建立在纯粹的自愿基础上,且资金应用更侧重雪中送炭,而非锦上添花。比如,用于更新普惠性的教学设备、资助确实有经济困难的学生家庭等,这些能让绝大多数学生普遍受益的用途,显然比单纯奖励少数拔尖者,更能赢得家长的理解与支持。
现在事情闹大了,募捐也被叫停了,款项也被责令清退了,相关责任人开始被追责了,这处理是好的。这固然是必要的纠偏,但我们在乎的,不仅仅是退掉这1000块钱。我们更希望,这次募捐能成为一个深刻的借鉴:教育的美好,绝不能建立在对家长权益的漠视之上;学校的荣誉,更不应通过绑架家长众筹而来。 只有彻底摒弃那种将家长视为资源提款机的思维,让每一份捐助都发自真心、用在明处、惠及大众,家校之间的信任之桥才能真正牢固,学校的地界也就没有那么大的金钱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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