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全力防范化解路面突出风险,开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连续查获两起轻型货车车厢违法载人行为,及时消除了重大交通安全隐患。
12月17日上午,百合中队民警在百合镇路段巡逻时,发现一辆轻型货车在行驶过程中,车厢内违规载人,且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车内人员身体部分探出车厢外,随车辆行驶不停晃动,情况十分危险。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查,该车车厢内违规搭载1人。民警依法对驾驶人陈某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元,并责令其对车厢内人员进行安全转运。
无独有偶,当日下午,长沙中队民警在长沙路段巡逻时,发现一辆轻型货车在路边停车后,有人从车厢下车。经查,该车车厢不仅违规载人,且人货混装,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民警对驾驶人陈某及乘车人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陈某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元,同时责令其将车厢内人员安全转运。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第九十二条规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车车厢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
将大大增加行车风险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极易造成群死群伤
货车违法载人的危害
违规搭乘人员无保护
轻型栏板货车、皮卡车等货运车辆一般车身较大,重心偏高,在高速公路、陡坡等路况下行驶、转弯或掉头时,易引发乘坐人员坠落、磕碰、甩出车外等交通事故。
人货混装易坠落
如果货车同时装载人员和货物,在车辆行驶中,遇刹车或加速,易使货物发生移位,压伤、挤伤车内人员。货车载人与其他车辆发生事故时,由于车上缺少防护措施,会加重事故后果,造成群死群伤的交通事故;同时,将会给乘客逃生、人员抢救等带来极大困难。
加重事故后果
车轮溅飞的石块、限高的桥梁、路上的广告牌等都有可能造成人员受伤。如果这些异物恰好与车身高度、位置相近,在车辆运行时,异物碰撞将对人造成巨大的伤害。
开平公安交管部门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
请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拒绝违法载人、超限超载等行为
乘车人员也需增强安全意识
坚决不乘坐无安全保障的车辆
共同维护自己与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部分素材来源:广东交警
编辑: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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