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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原庭长王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兴化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王军,这位法律专业出身的党员干部,其履历曾一度光鲜。 从泰州中院督查科科长,到兴化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再到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每一步都踏在司法体系的关键节点上。
他的言辞,曾是司法专业精神的典范。 2013年,在江苏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的年会上,王军就“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司法适用”侃侃而谈,其专业见解赢得满堂喝彩。他教人如何运用法律撤销不当之诉,最终却可能要面临自己自由被“撤销”的结局。
他的行动,曾是金融风险防范的标杆。 2014年,他联合市经信委,为全市9家融资性担保公司负责人上课。2017年,他又带队奔赴兴化市农村商业银行,深入交流如何“打造泰州市里下河经济‘金融安全港’”。一个连自己“金融风险”都控制不住的人,如何能为别人的资产保驾护航?
他的职位,曾是司法公正最后的防线。 作为审判委员会委员,他参与讨论和决策重大、疑难案件,手握决定他人命运的权力。 他显然没有做到真正的自爱与自敬,将审判委员会的神圣职责,当成了可以随意交易的筹码。一个不敬重法律的人,又怎能指望法律来敬重他?
他过去所有的报告、座谈和调研,都成了这场学习最生动的反面教材。他曾经滔滔不绝的“贵言”,如今都成了笑谈;而他现在的“无言”,反而比任何言语都更具警示意义。这场角色转换,给所有掌权者上了一堂最火爆的公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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