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达州市宣汉县公安局发布关于“8.19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参与人信息登记的通告,详情如下:
宣汉县公安局已对“8.19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中财点金app)立案侦查。为全面收集、固定证据,查清案件事实,切实维护参与人合法权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8.19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的参与人进行信息登记和证据收集。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所有涉及“8.19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的未报案(登记)的参与人。(备注:已到宣汉县公安局胡家派出所登记的除外)
二、登记内容
1.参与人的资金流水记录(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
2.参与人身份证信息复印件,与案件有关的聊天记录及其他佐证材料。
三、登记方式
请参与人自通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宣汉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胡家派出所临时办公点)进行登记。
四、注意事项
1.请参与人及时、如实提供证据材料进行报案登记,以免影响自身合法权益;
2.参与人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到场登记的,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出具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3.未尽事宜请电话联系。
报案(登记)地点:宣汉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胡家派出所临时办公点(宣汉县胡家镇凤凰双语学校胡家校区北100米)
联系人:杨警官 丁警官
联系电话:0818-5205466
宣汉县公安局
2025年12月25日
据宣汉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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