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盐城法中院公布了一批“盐城市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行政复议、行政审判典型案例”,其中一个案子,看了让人感慨。一家街道办,拖欠民营企业上千万元的搬迁补偿款,被告上法庭后败诉,最后乖乖付了钱。

然而,细看通报,有个细节耐人寻味:法院从头到尾没提这家街道办的名字。只说是“盐城某街道办事处”。判决硬气了,名字却隐去了。为什么不敢公开?这让人心里犯嘀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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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案例公开的核心意义,不仅在于定分止争,更在于以案释法、以儆效尤。点名道姓的公开,能让违约者红脸出汗,让其他行政机关引以为戒。而案例公示中,“某街道办”的模糊化处理,却消解了这种警示作用。公众难免揣测,此举是否碍于人情压力、顾及地方形象?毕竟,涉及公共利益的行政违约案件,坦荡公开才是法治应有之义。

法治的权威,既源于公正的判决,也源于透明的公开。1058万元欠款虽已付清,但“某街道办”的身份不应成为谜团。唯有公开涉事主体信息,才能让监督不缺位,让诚信政府建设更有力,让企业和群众真正感受到法治的确定性与安全感。硬气判决值得点赞,更期待后续公开能跟上,让“某街道办”亮出真名,让法治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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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硬气民心赞,

却隐街名留疑团。

法治公开需坦荡,

真名亮相才心安。

来源:网络整理丨编稿:刘姐丨审核:蔡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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