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张定有/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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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南阳市中医药产业发展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召开。《南阳市中医药产业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5年8月20日经南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于9月29日经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通过,将于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一、《条例》的出台背景及意义

南阳市作为医圣故里,中医药文化底蕴深厚,中药材资源丰富,发展中医药产业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近年来,南阳市围绕中医药产业链培育工作,取得了一系列成效,但在中医药产业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中药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不到位、管理不规范、中医药产业发展保障措施不得力等问题,亟待通过地方立法予以系统性解决。因此,有必要制定一部促进南阳中医药产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切实解决中医药产业全链条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障碍与实际问题,为全市中医药产业健康发展予以法治保障,加快南阳中医药强市建设步伐,更好地助力南阳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

二、《条例》的框架、结构及内容、特点

《条例》共六章三十四条,在遵循上位法的基础上,体现南阳地域特色,主要内容包括:

(一)关于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和职责分工等。《条例》适用于我市开展中药资源保护与管理、中医药产业发展与创新等活动,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

(二)关于中药材资源保护。明确南阳中药材资源保护与管理的举措,促进南阳道地宛药的种植和开发,建立宛产道地中药材评价体系,对中药材种植农业投入品使用进行规范,支持建立中药材质量追溯体系等。

(三)关于中医药产业促进。明确推动中医药产业发展的具体路径,制定产业发展规划,依托道地中药材资源推动产业集聚,支持中药材市场建设;鼓励中药生产企业向产地延伸产业链,引导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与炮制一体化;促进中医药与预防保健、医养结合、康养旅游融合,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相关机构建设,开发特色健康旅游产品;鼓励开展中医药国际贸易和国际合作,推动仲景文化国际化。

(四)关于中医药传承创新。明确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的举措;整理研究张仲景典籍,保护濒临失传的中医药古籍、验方等资源;加强中医药非遗保护,挖掘中医药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历史遗存,推动文化资源产业化;支持各类机构开展中药研究,促进经典名方等转化;建设人才培育平台,培养应用型、创新型中医药人才。

(五)关于保障与监督。明确保障与监督措施,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将中医药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加强中药材、中药饮片等质量抽检,查处假冒伪劣产品,保障质量安全;规范非医疗机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加强对中医养生保健机构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