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有广东网友爆料,公司突然不缴社保了,怎么办?有遇到这种公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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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公司社保缴纳方式的通知
全体员工:
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调整需要,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公司将不再统一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参保及缴费事宜。
请各部门负责人及时将本通知内容传达至部门全体员工。凡有社会保险缴纳需求的员工,可依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规定,自行前往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或通过合规的社保代缴机构办理相关业务。
员工在办理社保参保,缴费过程中,如遇政策咨询等相关问题,可随时联系公司行政部协助解答。
特此通知。
广东某某公司
2025年12月29日
从上述内容来看,这家企业的通知有些令人吃惊。该公司声称是经营发展调整需要,居然突然停止缴纳社保,要求员工自行解决。
要知道,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公司无法定事由擅自暂停缴纳社保,违法;如果是符合法定情形或劳动关系终止的,停缴合法。
根据有关规定,劳动关系正常存续(员工在职、正常提供劳动),公司未经社保经办机构批准擅自停缴,违法(《社会保险法》第60、63条)。即使员工书面“自愿放弃社保”,协议也因违反强制性规定无效,公司仍需补缴并担责。
只有两种情形合法:
其一,公司获社保经办机构批准缓缴(如经营困难),在批准期限内停缴合法,期满须足额补缴并缴滞纳金。
其二,劳动关系终止(如员工离职、已办合法解除手续),公司依法停缴并办转移合法。
如果公司违法停缴,社保征收机构可责令限期补缴,自欠缴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逾期不缴,处欠缴金额1-3倍罚款。员工可向社保稽核/征收机构投诉、申请劳动仲裁,也可解除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
1.查劳动关系是否存续(合同、考勤、工资记录)。
2.看停缴是否经社保机构批准缓缴。
3.有争议先协商,协商不成持证据向当地社保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而上述这家企业直接发文停缴社保的做法,显然涉嫌违法,而且是主观故意,员工应该果决说“不”,向相关部门反馈解决。
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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