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在公园广场燃放烟花爆竹
致全县人民的倡议书
全县广大居民:
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地、公园广场的安全管理,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预防和减少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工作、生产和生活环境,现就严禁在公园广场和绿地内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严禁在县城内所有公园、广场、绿化带等地燃放烟花爆竹和使用火源,严禁破坏公共设施;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避免在城市园林绿地内燃放烟花爆竹,如发现火灾隐患或火情,请及时拨打119电话;
三、燃放烟花爆竹一定要远离绿化带、绿篱、草坪等各类城市绿地,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和使用明火行为造成城市绿地及园林设施破坏受损的,依法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灵市容环卫发展中心
2025年12月29日
小编:李玫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