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航运在线)
01.
对局:船舶碰撞引发“平行诉讼”
2022年12月,美国西海岸太平洋过驳区(Pacific Anchorage and Loading Area),风平浪静之下,潜藏着湍流漩涡。
中国香港籍超大型油轮Y轮与巴拿马籍油轮C轮进行船对船过驳作业(ship-to-ship transfer)时,两船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Y轮光船承租人香港公司与C轮所有人巴拿马公司都声称船舶遭到损坏。自此,双方就损失赔偿开始了长达两年的协商,但迟迟无法达成协议。
这起纠纷陷入了僵局。
意识到自行和解无望,香港公司选择主动出击。2024年12月,经过慎重选择管辖连接点,在得知C轮将靠泊中国宁波舟山港时,香港公司立即向宁波海事法院申请扣押该轮。船舶被扣押后,香港公司随即向宁波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巴拿马公司赔偿损失185万美元及利息。
宁波海事法院法官登轮扣押,向船长送达法律文书。
针对香港公司在中国法院采取的一系列维权行动,巴拿马公司提出了管辖权异议,认为宁波海事法院对本案不具有管辖权,应由更为方便的美国法院对本案进行管辖。与此同时,巴拿马公司于香港公司起诉当月向美国加利福尼亚中区联邦地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Y轮相关利益方赔偿损失140万美元。针对巴拿马公司在美国提起的诉讼,香港公司也向美国法院提出了管辖权异议。
一起国际船舶碰撞纠纷,双方择地行诉,陷入了“平行诉讼”局面。
“如果两国诉讼同期进行,可能会出现对事故成因、责任大小的不同认定,损害当事人对司法公正的信赖。如果一国法院等待另一国法院作出生效裁判,一方面欠缺法律依据,另一方面不同国家审理程序和进度不同,后裁判法院将不得不承担审限无法预期的风险。”受理案件后,宁波海事法院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释明了“平行诉讼”可能带来的影响。
02.
突破:中国法院能管
面对“平行诉讼”对峙局面,中国法院该如何破局?
围绕巴拿马公司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宁波海事法院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进行听证。听证过程中,巴拿马公司主张:
根据“不方便法院”原则,碰撞事故发生地位于美国专属经济区内,C轮的实际卸货作业地也位于美国。而且船对船作业须按美国联邦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来进行,不受中国法律约束。
香港公司主张:
宁波海事法院作为C轮扣押地,依法对案件具有管辖权,继续审理本案更便于查明事实和今后判决的执行。
2025年2月,宁波海事法院举行管辖权异议听证。
在全面听取双方意见基础上,宁波海事法院于今年4月作出裁定,驳回了巴拿马公司的管辖权异议申请。
承办法官告知双方当事人:
1
从事实查明的角度,虽然事故发生地距离美国更近,但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尤其是Y轮受损后由中国船级社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中国法院查明事实并不存在困难。
2
从法律适用的角度,因双方并未举证证明碰撞发生地是否位于美国境内,本案存在适用法院地法的可能。即便本案适用美国法律, 中国法院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实现外国法的准确查明和适用。
3
从判决执行的角度,案件审理过程中,巴拿马公司已向宁波海事法院提交了由中国国内保险公司出具的担保函。因此,由中国法院审理案件更有利于判决执行。
细致周密的说理,可以归纳为一句话:中国法院能管!
03.
促和:以公正高效推动案结事了
依法确定管辖权,打开了解决“平行诉讼”难题的突破口。
推进实体审理和纠纷化解,成为摆在案头的“当务之急”。翻开承办法官的审判日志,可以看到当时的办案思路:“积极引导被告以反诉方式主张损失,及时推进庭前准备,完成证据交换和争点固定,是进一步推动化解‘平行诉讼’难题的上策。”于是,法院迅速指定举证期限和庭前会议日期,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稳步推进审理程序。
相较于中国法院的高效诉讼程序,大洋彼岸的诉讼进度显得十分缓慢,到今年8月,当地法院才启动管辖权调查程序,完成调查、作出裁定变得遥遥无期。考虑到美国法院实体审理期限的不确定性,巴拿马公司主动向宁波海事法院提起反诉,请求判令香港公司赔偿损失140万美元。
宁波海事法院受理巴拿马公司提起的反诉,标志着双方当事人在中国法院正式“对簿”。为什么要引导被告提起反诉?承办法官解释道:
巴拿马公司提起反诉的目的在于,冲抵香港公司通过诉讼可以确定的损失金额。法院将本诉和反诉一并审理,有利于彻底化解纠纷、减少讼累。
巴拿马公司提起反诉,让香港公司看到了和解的更多可能性。巴拿马公司也意识到,伴随着举证和庭审压力迫近,继续对峙对彼此并不利。于是双方又一次选择进入和解阶段。
今年9月,庭前会议召开时间日益临近。双方当事人均以正在和解为由,向宁波海事法院申请庭前会议延期。法院判断,这是解决纠纷的关键节点,需要再往前推一把。于是,法院准许了庭前会议延期,但仅准许延期一周。
法院的这一决定取得了成效。一周后,就在庭前会议召开前日,双方当事人一同告知法院,已就其在中美两国的诉讼完成一揽子和解并签署了和解协议。
今年10月中旬,和解款履行完毕,双方当事人申请撤回在中美两国法院的所有诉讼,纠纷最终得以顺利解决。
04.
尾声:在中国找到解纷密码
本案结案后,香港公司代理律师感慨:
没有想到这样一起双方自行谈判2年多未能化解,并形成复杂的中美“平行诉讼”局面的案件,在宁波海事法院的推动下,立案后十个月就成功和解。宁波海事法院审理案件既专业又高效,同时也在与外国法院的“同台竞技”中,彰显了中国司法制度的优势。
巴拿马公司代理律师也表示:
在本案办理过程中,我们充分感受到宁波海事法院在涉外船舶扣押及解扣程序方面的专业和高效。面对一起发生于境外的重大船舶碰撞纠纷,承办法官团队依法、审慎、高效推进相关程序,体现了宁波海事法院在审理复杂涉外海事案件方面的成熟经验与专业水准。
本案是一起当事人住所地、碰撞海域、船舶国籍均与浙江无关的涉外涉港船舶碰撞损害责任纠纷,宁波海事法院积极行使司法管辖权,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中外当事人主动选择到浙江解决海事纠纷,标志着浙江海事司法凭借其专业、公正与高效获得了广泛认可,也充分表明中国海事司法制度在国际海事纠纷化解中的独特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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