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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已启用电子警察监控设备进行

再次公示的提醒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滑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现对辖区内已公示并启用的电子警察监控设备点位及抓拍的违法行为进行再次公示提醒。

本次公示旨在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上述电子警察设备已正式投入运行,对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拨手持电话、违反禁令标志指示、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24小时全天候自动抓拍

滑县交警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及交通参与者,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具体抓拍地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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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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