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12 月 31 日消息,中国东方航空今日发布通知,自 2026 年 1 月 5 日起销售的客票,东航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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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之家从公告获悉,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为:800 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 10 元;800 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 20 元。
按规定享受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 10% 的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按规定购买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 50% 的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为:800 公里以下航段,免收燃油附加费;800 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 10 元。
另外,燃油附加费的起征日期以原出票日期为准,2026 年 1 月 5 日以前销售的国内客票,如变更至 2026 年 1 月 5 日(含)以后,已收取的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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