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简女士向红星新闻记者反映,2021年12月,熊某把3岁的女儿小轩交给简女士,委托她作为保姆帮忙照看小轩,每月付给简女士3000元。大约从2022年9月开始,熊某不再给简女士支付费用,人也失联了。简女士照顾抚养小轩至今。

简女士住在贵州六盘水市,户籍地在湖南湘潭市,小轩随母亲熊某落户在贵州清镇市。简女士说,现在小轩已经7岁了,面临“上学难”的问题,而简女士也不是小轩的法定监护人。小轩今后应该何去何从,令简女士犯了愁。

12月30日,六盘水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中心曾接到相关求助并介入处理。小轩的父母无法联系,中心便与小轩原籍清镇市的民政部门对接,准备对其进行救助保护。但当时简女士有些犹豫,提出再考虑一下。后来事情“不了了之了。”该工作人员表示,建议简女士下一步“按程序走”,相关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配合处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示意图 图据图虫创意

将女儿交给保姆照顾后

亲生父母失联

简女士告诉记者,2021年,经熟人介绍,熊某找到简女士,自称因工作忙无法照顾孩子,请简女士做保姆代为照看3岁的女儿小轩。起初,熊某每月会付给简女士3000元,但大约8个月后,熊某不再给简女士转钱,简女士发消息她也不回复。

根据一份2019年的户籍证明,小轩当时登记的监护人为贺某某。简女士说,她曾联系贺某某,但对方称小轩不是他的孩子,只是“出于好心”帮孩子落了户。

六盘水公安局某派出所的《情况说明》显示,2023年12月,简女士到该派出所报案求助。

根据《情况说明》,熊某出生于1987年,户籍在贵州清镇市,小轩户籍地址与母亲相同。熊某现居住地不详,民警查询到了她的联系方式,但联系未果。民警联动六盘水市民政局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进行后续处理。

12月30日,六盘水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该中心曾接到相关求助并介入处理。小轩的父母无法联系,中心便与小轩原籍清镇市的民政部门对接,准备对其进行救助保护。但当时简女士有些犹豫,提出再考虑一下。后来事情“不了了之了。”该工作人员表示,建议简女士下一步“按程序走”,民政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配合处理。

12月30日,记者联系上了熊某的母亲。她表示,熊某17岁没上完学就叛逆离家,“东南西北地跑”。有一年,熊某带回一个女孩,把她留在母亲家楼下就离开了。目前,熊某的母亲正在抚养这个孩子:“孩子的爷爷奶奶、爸爸都不要她。”现在,她和熊某已决裂、断联:“她到底是死是活我都不知道。”而对于小轩,熊女士的母亲表示:“这个孩子是谁的孩子,我也不知道。”

简女士说,小轩两三岁的时候就知道自己的妈妈叫什么名字,也一直知道“妈妈找不到了”。简女士担心,自己经济条件一般,年纪越来越大了,而且孩子的年纪也在增长,不知道今后该怎么办。她坦言,面对这个孩子,她的心情很复杂。她和小轩商量过送她去救助机构的事,小轩听后伤心地哭了。“最好是能找到孩子的母亲,履行监护人的抚养义务。”对于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提出的“走程序”,她表示节后有空了会去办。

律师:

小轩是否属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需有关部门核查明确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简女士可以合法收养小轩,但需满足法定条件并经法定程序。民法典第1098条规定的法定条件是:年满30周岁;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保护能力;无医学上不宜收养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有配偶者须共同收养;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年龄相差40周岁以上。

在法定程序上,小轩父母需共同自愿送养,或经法院认定父母无力抚养、撤销监护权,由民政部门作为送养人;年满10周岁应征得小轩同意;到小轩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 。

赵良善指出,如果小轩的父母确系失踪,且外婆无法抚养,可申请认定“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向小轩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提交身份信息、失联证明、抚养事实材料等,获批后可获基本生活费、教育资助等。

赵良善介绍,如果将小轩送回原籍安置,流程如下:一是报告与协查:简女士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向民政部门报备,申请查找小轩父母、核实亲属信息。二是移交安置:由简女士所在地民政部门联系清镇市民政部门,协调接回安置。三是亲属安置优先:先联系外婆、其他近亲属,愿意且有能力抚养的,办理监护转移;无力抚养的,由户籍地民政部门安置到儿童福利机构或寄养家庭。四是监护处置:父母拒不履行义务,可由民政部门申请法院撤销其监护权,指定民政部门为监护人,后续依法送养。

赵良善解释,小轩的父母在民事责任层面,需承担抚养义务,支付抚养费、拖欠的保姆费;拒不履行可被起诉,法院可强制执行,必要时变更监护权。在行政责任层面,民政部门可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采取行政措施,督促履行抚养义务。在刑事责任层面,若长期失联、拒不履行抚养义务致小轩重伤/严重后果,可能构成遗弃罪,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对于简女士主张的“保姆工资”等费用,赵良善分析,简女士与熊某之间存在委托照看的劳务关系,熊某应按约每月3000元支付服务期间报酬;后续无约定的抚养费用,简女士可另行主张垫付的生活费、教育费等。简女士可先与熊某协商沟通,若无法协商,简女士可请求社区、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或家政公司(如有)介入调解。若以上途径均无果,简女士可收集证据(聊天记录、支付凭证、抚养记录等),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支付报酬及利息,也可申请支付令快速催款。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指出,虽然小轩的外婆表示“不愿抚养”,但这属于主观范畴,客观是否具备抚养能力尚待研判。

如果将小轩送回原籍,简女士可向当地民政部门、派出所求助,必要时由民政部门或者居委会(村委会)或者简女士向法院申请撤销熊某监护资格,并指定监护人。民法典第2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民法典第37条规定: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熊某即使被撤销监护人资格,仍需支付小轩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包括简女士代为支出的必要抚养费用。

红星新闻记者 王语琤 孙钊

编辑 杨珒 审核 高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