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浙江省法学会

责编|李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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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与法学专家咨询工作,是中国法学会近年重点推进的核心任务。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提升二者工作质效,既是回应基层专业法律服务需求的现实选择,更是发挥法学会专业法治智库作用的关键举措,对完善基层法治服务体系、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向基层延伸具有重要理论与实践价值。

一、提升工作质效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首先是破解基层法治服务结构性矛盾的需要。当前我国基层治理领域,正面临基础法律服务供给趋于饱和与复杂专业法律需求缺口扩大的结构性矛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以普惠性基础服务为核心,聚焦一般性民事纠纷调解、法律援助、公证等领域。但随着数字经济、跨境贸易、生态环保等新兴领域发展,基层涌现大量跨领域、高复杂度法律问题,此类问题因涉及多重法律关系交织、专业技术要求高、社会影响范围广,仅依靠传统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基础资源,难以形成专业权威与实践经验的双重支撑,导致应对效能不足。

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与法学专家咨询工作的独特价值,正在于精准破解这一矛盾。其既非承担行政管理职责的政府行政机关(与司法行政职能相区分),亦非以营利为目的的市场经营主体(与律师事务所商业属性相差异),核心定位体现为“专业+公益”双重属性,专门承接基层治理中其他主体难以应对的复杂专业法律问题。这一独特定位赋予其基层法治体系中的不可替代性,尤其在重大利益调整、专业权威介入等场景中,其专业优势与公益属性形成互补,为基层治理提供高质量法律支撑。

其次是释放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与法学咨询专家价值的需要。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与法学咨询专家的核心价值不仅在于提供法律解决方案,更在于通过专业解读统一社会认知,以权威意见化解深层分歧,借典型案例实现规则输出,为基层治理提供长效支撑。

二、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与法学专家咨询工作的功能定位

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以专业精准均等为特征,通过整合领域权威专家资源,针对不同的专业法律需求提供定制化服务,成为公共服务均等化内涵升级的重要实践载体。在此过程中,其主要发挥三重作用:一是专业需求识别者。依托基层治理场景精准捕捉未被满足的复杂专业需求,形成需求清单与服务导向。二是专业资源整合者。构建需求—资源精准对接体系,实现专家资源与基层需求高效匹配。三是专业标准制定者。通过建立服务规范与质量评估机制,保障复杂专业服务的一致性与高质量。从协同治理视角看,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的核心功能是承接基础服务无法满足、市场服务不愿承接的复杂专业需求,形成对传统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补充与升级。

法学咨询专家的核心价值体现为专业判断与权威背书双重属性,其参与基层治理的意义超越个案解决,延伸至认知统一、分歧化解、规则建构等层面。法学咨询专家可实现三重价值转化:一是个案层面,为复杂专业法律问题提供精准解决方案,破解基层治理法律难题;二是认知层面,通过解读法律条文与政策精神,消除公众认知偏差,凝聚法治共识;三是规则层面,从个案中发现制度漏洞、政策缺陷与治理短板,通过输出政策建议、行业指引等成果,为基层法治建设提供长效支撑。这种从个案化解到规则建构的价值延伸,正是其区别于普通法律工作者的核心优势,也是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发挥作用的关键依托。

三、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与法学专家咨询工作的浙江经验

浙江省立足地方实际,在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建设与法学专家咨询工作中形成一系列可复制的创新经验,为全国提升工作质效提供了实践范本。

首先是差异化布局四级网络,精准对接需求。浙江摒弃同质化覆盖模式,以区域产业特征、人口结构差异、群众需求类型为导向,构建省—市—县—乡四级联动服务网络,各层级站点明确特色服务方向。省级聚焦跨区域跨领域重大法律问题与产业共性需求;市级侧重区域核心产业合规服务与重大决策论证;县级聚焦县域特色产业服务与复杂纠纷调解;乡级侧重基层民生领域专业需求回应。这种布局逻辑核心在于实现专业服务与地方需求深度绑定,避免单纯追求数量覆盖导致的服务同质化与资源浪费,确保服务精准对接产业痛点与民生难点。

其次是专家队伍建设注重领域权威与基层适配的双重标准。浙江坚决摒弃专家吸纳泛化做法,塑造区别于普通法律工作者的专家身份标识:既要求专家在特定法律领域具备不可替代的专业深度,在学术研究、实践经验或政策制定中具有权威影响力;又强调其需“懂产业、懂群众、懂基层”,能将专业知识转化为基层可落地、群众易理解的解决方案,避免单纯的法条解读与理论说教。

最后在服务模式上,浙江创新构建“常态化驻点+专项巡诊+课题研究+决策论证”四位一体服务模式,实现从个案到长效治理的延伸。常态化驻点保障基层专业服务可及性,通过专家定期驻站回应日常复杂需求;专项巡诊针对区域、产业或群体集中需求,组织专家团队开展专项服务;课题研究聚焦基层治理共性法律问题,形成系统性解决方案;决策论证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重点项目提供法律论证与风险评估,提升决策法治化水平。四环节相互衔接,构成专业赋能基层治理的完整链条,实现服务从被动回应向主动服务、个案处理向系统治理的转型。

四、提升工作质效的多维优化路径

首先需要厘清四大核心关系,明确功能边界与协同逻辑,避免职能重叠。一是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协同互补关系。二者非替代关系,而是层级差异与功能互补的协同体系。后者侧重普惠型基础服务全民覆盖,构成基础层;前者聚焦专业型服务精准供给,构成专业层,共同形成基础与专业的双层架构,实现全链条服务覆盖。二是与基层综治中心的功能嵌入关系。基于治理协同理论,基层综治中心作为多元治理主体协调枢纽,核心功能是整合资源,统筹处置基层矛盾;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则是嵌入其中的法律专业内核,通过专业研判与规则支撑,弥补综治中心专业法律能力短板,实现统筹协调能力与专业法律能力的有机融合。三是与一般调解工作的层级分化关系。从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ADR)理论看,二者同属基层ADR体系,但基于纠纷复杂度、专业要求、目标定位差异形成层级分化:一般调解属非正式ADR,侧重简单纠纷快速化解,追求效率;专家咨询属专业型ADR,侧重复杂纠纷深度化解与规则建构,追求质量与长效。通过阶梯式过滤机制衔接,简单纠纷由一般调解处置,复杂纠纷移交法学咨询专家,形成覆盖不同复杂度纠纷的ADR体系。四是与法学咨询专家本职工作的互促共生关系。基于知识转化与职业发展理论,法学专家咨询工作与本职工作非时间冲突关系,而是双向赋能的共生关系。本职工作为基层服务提供专业基础;基层服务为其注入实践养分,助力发现研究课题、验证理论假设,通过弹性平衡实现协同发展。

其次需要构建质量导向评价体系,强化精准激励约束。当前评价以服务次数、覆盖范围等数量指标为核心,难以反映质量与成效。需以质量为核心构建评价体系,突破数量至上逻辑,构建三维度、多子项的定性框架,权重设定契合服务核心属性。一是专业价值输出维度(占40%)。主要评价专家咨询的专业深度与权威影响力,子项包括复杂问题解决方案有效性、政策建议采纳率、行业指引应用效果、典型案例示范价值等,聚焦专业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化。二是服务适配性维度(占30%)。主要评价服务与需求的匹配度,子项包括需求识别精准度、服务响应及时性、解决方案落地性、群众满意度等,聚焦服务针对性与实用性。三是可持续性维度(占30%)。主要评价长效机制与资源保障水平,子项包括制度完善度、资源整合能力、专家队伍稳定性、数字化支撑水平等,聚焦工作持续推进能力。通过该体系实现评价从重数量向重质量、重实效转型,为激励与改进提供科学依据。

最后是推进数字化转型与平台建设。浙江“全民法理通”平台已形成类案检索、在线解答、需求对接等成熟功能,具备扩容为全国性平台的基础。将其推广至全国,构建统一数字化枢纽,可实现专家资源全国配置、服务标准全国统一、数据协同全国贯通,推动服务从被动回应向主动预判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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