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范新型毒品借助化妆品、护肤品等商品向商圈渗透,提升化妆品店经营者防毒识别能力,12月25日,虞城县禁毒大队联合城郊派出所民警对城郊大同路步行街化妆品店开展了专项禁毒入户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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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工作人员向经营者深入解读《禁毒法》相关条款,明确禁止店铺购进、销售宣称“快速瘦身”“提神醒脑”“强效美白”且来源不明的化妆品、保健品,严禁为陌生人员提供商品寄存、代销等可能涉及毒品传播的便利。结合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分享某地化妆品店因销售含合成大麻素的“网红香薰喷雾”,导致多名顾客使用后出现头晕、幻觉等症状,店主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店铺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案例,让经营者切实认识到涉毒商品的危害及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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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禁毒工作人员普及举报奖励政策,告知经营者举报涉毒线索经查实可获得相应奖励,公安机关会全力保障举报人隐私安全。针对化妆品店经营特点,提醒经营者进货时务必查验产品的生产资质、检验报告,拒绝“三无”产品;在销售过程中,留意是否有陌生人推销来路不明的“爆款”化妆品,以及顾客是否大量购买某类功效特殊的产品。
本次宣传共走访化妆品店6家,经营者纷纷表示会提高警惕,严把进货关,主动学习防毒知识,发现可疑商品和人员及时举报,共同守护消费者健康和商圈的平安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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