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谢烟客
一位父亲在小学门口倒下,他穿着反光背心,手里或许还拿着引导旗,却没能等到自己三年级的小儿子放学走出校门。
湖南张家界市永定区教育局12月30日下午发布通报,12月29日17时20分许,永定区某小学一家长在“护学岗”志愿执勤时突然晕倒,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这位家长今年45岁,是两个孩子的父亲,当日正在给小学三年级的小儿子所在学校执勤。他的离去,让这个家庭失去了顶梁柱。
护学岗意外事件发生后,当地教育、卫健、公安等部门已成立工作专班,正全力做好事件调查及善后工作。
近年来,“护学岗”家长志愿者制度在全国各地中小学普及,同时也引发了持续不断的争议。
护学岗制度其实是有章可循的。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中指出,学校要与社区、家长合作,有条件的建立学校安全保卫志愿者队伍,在上下学时段维护学校及校门口秩序。
这个意见的的初衷是为了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守护孩子安全,但在实际执行中却逐渐变形。
在张家界永定区教育局的通报中,对身亡家长参与的“护学岗”使用了 “志愿执勤”的定性。然而现实中,家长的“自愿”往往掺杂着无形的压力。
有家长明确表示,每个班级的家长需要轮班站岗,并需按时签到或扫码登记。更常见的是,学校通过按学号排班、微信群公开督促等方式,让家长不得不“自愿”。而有些教育主管部门也会通过各种形式对学校护学岗的构成和到位情况进行考核。
今年5月份,广西百色一位小学三年级的母亲发视频称,自己被迫抱着2个月大的婴儿站护学岗近40分钟。她表示自己曾在家长群表示无法到岗,但家委会成员称护学岗是老师排的名单,没空就安排家人去。
当“自愿”变成无法承受之重,我们就需要反思存在的问题了。
在护学岗制度中,还有令人担忧的就是责任边界的模糊。从法律角度看,这位家长的执勤行为是一种对学校的“无偿帮工”行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他不属于工伤,不能得到任何工亡补偿。在这一点上,至少反映了制度设计层面对家长权益保障的缺失。
护学岗引起争议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护学岗的执勤时间往往与工作时间冲突,上学时间差不多也是上班时间,放学时间差不多还是上班时间。这使得本已承担育儿与职业双重压力的双职工家庭雪上加霜。
问题的关键或许不在于站不站岗,而在于谁来决定是否应该站、谁又能承担这份责任。
从根本上说,护学岗不能仅依靠家长“用爱发电”。学生上下学安全是头等大事,应当明确主体责任、补足公共资源。
核心安保必须由专业力量负责,教育、交管、街道社区应形成联动机制。对于家长参与的辅助性岗位,则应确保真实自愿、无需轮值,并提供明确的安全指引与基础保障。
在这则新闻的评论下,有网友建议引入“低偿服务”机制,让有意愿参与执勤的人员获得适当补贴,也可以从社区招募退休人员或灵活就业者参与秩序管理,这更符合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的逻辑。
悲剧发生后,一位学生家长透露,这所学校的护学岗操作已经很成熟,“每个家长一年轮一两次,从下午5点10分站到下午6点”。
看似公平合理的轮值制度,却在偶然的疾病突发面前暴露出保障体系的脆弱。
孩子的安全必须得到全社会的守护,但孩子安全的护卫者们也应该得到守护。
-完-
笔不阿贵,文不奉承
yaner189520626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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