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已经从“打官司的工具”,变成了“做生意的门票”。
作者 | 孟维周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12月27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对外贸易法,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那么,还有不到2个月,中国的337就要来了。
而很多企业对风险的理解,依然停留在旧时代:最坏不过当被告,赔点钱,换个商标,重新来。
但新修订的对外贸易法释放出的信号只有一句话——
以后不一定告你,是先让你“做不成生意”。
这不是修辞,是制度方向。
如果你熟悉美国337 调查,你会立刻意识到:
我们正在走向一种“不以判赔为核心,而以贸易资格为核心”的治理逻辑。
337 的可怕之处,从来不在于赔多少钱,而在于:你可以继续打官司,但你的货,先别进来。
它不是终局裁判,
它是交易前的“资格审查”。
中国新外贸法的逻辑,正在向这个方向靠拢:
知识产权不再只是民事纠纷
而是外贸秩序的一部分
一旦被认定“危害外贸秩序”
解决方式就不一定是判决,而是限制、禁止、切断交易链条。
这就是“337化”的核心。所以,真正的变化是侵权不一定赔钱,但一定可能断单。
过去,侵权的后果是:
起诉
抗辩
和解
赔偿
现在,多了一条更直接的路径:
侵权 + 影响外贸秩序 = 贸易层面的处理工具。
翻译成老板能听懂的话就是:
你还没走到法院,生意已经被“暂停键”按下了。
这对跨境电商、外贸制造、进口分销尤其致命。
因为你依赖的不是一次成交,而是连续供货、稳定渠道、平台信任。
337式风险的本质是:
让你失去“持续做生意”的能力。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合同也开始“337化”,如果写得越狠,那风险也越大。
很多企业在技术引进、品牌授权、专利许可时,喜欢把条款写到极限:
不得挑战专利有效性
必须整体打包许可
改进成果全部返授
排他、锁定、不得兼容
在旧逻辑里,这是“谈判能力强”。
在新外贸法语境下,它开始有另一层含义:
如果这些条款破坏外贸公平竞争秩序,
就不只是合同问题,而是外贸风险。
这正是337的另一面:
它从不关心你合同写得合不合理,
它只关心——
你有没有通过“交易正当性”的审查。
之前,很多法务都有同一个困境:风险早就看见了,但话说不出口,
因为一说就是“太保守”“影响进度”。
新外贸法,其实在做一件很重要的事:
把“法务判断”升级成“制度判断”。
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法务以后说的不是:“我建议你注意风险”,
而是:“这已经不是赔钱问题,这是可能做不了生意的问题。”
337式逻辑一旦成立,法务不再是“事后灭火”,而是是否能顺利进入市场的把关人。
新法强调海外知识产权预警、维权援助、合规能力建设。
这也释放出一个很现实的信号:
信息会越来越透明
风险会越来越前置
“不知道”会越来越站不住脚
在337时代,不知道规则等于风险加倍。
需要确认定是,中国的337,不是复制美国,而是升级了玩法。
美国337保护的是美国市场。
中国版的逻辑是:
维护对外贸易秩序
保障公平竞争
防范系统性外贸风险
它的目标不是“多封几个对手”,而是让交易更可控、更可审查、更能随时刹车。
如果你只愿意记住一句话表达对“中国337”的理解,请记住这句:
未来的外贸,不是“能不能卖”,而是“有没有资格持续卖”。
337风险的本质是:
不和你慢慢算账
直接决定你是否还在牌桌上
这也是为什么说——
中国的337要来了。
不是为了制造恐慌,而是告诉所有做跨境、做外贸、做技术交易的人:
知识产权,已经从“打官司的工具”,变成了“做生意的门票”。
看清这一点的企业,会提前布局;
看不清的企业,会在某一次交易里突然“消失”。
而那一次,
往往连官司都还没开始。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知产力立场)
封面来源 | Pexels 编辑 | 有得 布鲁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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