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新闻1月2日消息,近日,云南消防政务网发布昆明市呈贡区乌龙街道海湖路1156号B-01商铺“4·12”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2025年4月12日,云南电动车充电起火致8人死亡。云南省人民政府成立昆明市呈贡区“4·12”较大火灾事故调查组。
调查认定:昆明市呈贡区乌龙街道海湖路1156号B-01商铺“4·12”火灾是一起因电动自行车入户充电,涉事商铺违规住人,违规使用和改装超标电动自行车,违规改装蓄电池,蓄电池短路起火,有关部门、单位职责落实不到位导致的非生产经营性的较大火灾事故。
报告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司法机关已采取强制措施的人员
呈贡吉祥摩托车配件经营部经营者严财,涉嫌失火罪,已被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刑侦大队刑事立案侦查并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有关公职人员和单位
对于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呈贡区人民政府等10个单位和25名责任人在履职方面的问题线索及相关材料,建议移交昆明市纪委监委追责问责。
(三)对涉事单位和人员行政处罚
安徽垒石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青岛国轩电池有限公司、无锡建摩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建议由昆明市市场监管局将问题线索移交该公司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昆明新叶商贸有限公司、官渡区后郓电动车经营部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建议由官渡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处理。
云南奥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呈贡分公司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昆明市物业管理条例》等,建议由呈贡区人民政府统筹消防、住建、综合执法等部门依法处理。
对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产品的企业和个人建议移交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四)需另外调查处理的问题
涉事房东何文娟,作为昆明市呈贡区乌龙街道海湖路1156号 B-01 商铺实际购买人,未正确履行法定义务、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建议由呈贡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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