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出门,谁都不想收到罚单。可重庆綦江区的秦某,就遇上了一件让他特别不服气的事——在没有禁行标志的丁字路口右转,刚开30米就因“逆向行驶”被罚款200元、记3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法院最后又为何支持了秦某?今天咱们就借着这个案例,聊聊背后的法律知识。

事情得从秦某的一次日常驾驶说起。那天,他开车到一个丁字路口,路口没挂任何禁行标志,按照平时的驾驶习惯,他自然地右转进了一条小路。可没走多远,才30米的距离,他突然发现道路左侧立着“禁止驶入”的标志,地上也画着同样的标线。更让他没想到的是,这段路有摄像头抓拍,綦江交巡警支队直接认定他“机动车逆向行驶”,给了他2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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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某心里满是疑惑:转弯的地方明明没说不能右转,怎么转过去就成违法了?他不服这个处罚,先向綦江区公安局申请了行政复议。可綦江区公安局认为,案涉的交通标志设置符合国家发布的标准,秦某确实开进了禁行区域,所以维持了之前的处罚决定。

复议没成功,秦某还是觉得委屈,于是干脆把这事告到了法院,请求撤销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决定。这时候,法院的审理思路,就涉及到一个关键的法律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

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案涉的禁行标志本身符合国家规范,但交通标志的设置不能只看“合规”,更要考虑“合理”。丁字路口没设“禁止右转”之类的提示标志,按照交通规则和普通人的驾驶经验,谁都会觉得这里能右转;既然允许右转,那转过去的道路理应为可通行状态。而交管部门没在合适的位置提前提示,很容易让司机不小心驶入禁行路段,这本身就是标志设置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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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关键的是,法院还查到一个重要信息:过去不到2年,这个路段的抓拍设备已经抓拍到5814车次的类似违法。这么高的违法频率,显然不是司机们故意违规,而是交通标志设置不合理,没给司机足够的提醒。所以法院最终判决,秦某的诉讼请求成立,撤销了之前的处罚和复议决定。

这里就必须跟大家科普一下行政合理性原则了。简单说,就是行政机关(比如案例里的交巡警支队、公安局)在做出行政行为(比如罚款、处罚)时,不光要遵守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还得“讲道理”,谨慎行使权力,不能想怎么来就怎么来。像秦某这种情况,他不是故意违法,而是因为标志设置有问题才“踩坑”,属于“情有可原”,这时候行政机关就不能简单地“一罚了之”,得考虑实际情况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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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还特别提到,交通标志是交通管理的重要部分,设置时必须遵循合理性原则,得充分考虑司机、行人能不能方便地看到,能不能真正起到指引通行的作用。如果标志藏在“意想不到”的地方,或者该提示的地方不提示,那不仅起不到管理作用,还容易让普通人“无辜违法”。

值得高兴的是,这个案子判决生效后,法院还向相关部门发送了司法建议,相关部门也积极行动,优化了该路段的交通标志设置。这不仅帮秦某讨回了公道,也让更多司机以后不会再在这里“踩雷”。

其实这个案例也给咱们提了个醒:如果遇到类似“觉得不合理”的行政行为,比如觉得处罚没道理、政策执行有问题,咱们不用忍气吞声,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希望相关部门在做事时,能多从普通人的角度考虑,让管理更合理、更贴心,这样大家的出行才会更顺畅、更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