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阳泉市人民政府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拟废止《阳泉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阳泉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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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电子邮件:yqsgajbgs@163.com

二、传真:0353-2068300

三、邮政信函:阳泉市郊区保晋路60号(阳泉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传真首页、信封注明“《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阳泉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决定》公开征求意见”字样。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1月6日。

2026年1月5日

小编:靳雨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