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皮巴拉”是水豚的英文名“Capybara”的谐音,人们发现它们总是一副从容不迫的样子,被誉为“情绪稳定大师”。

然而,一只成年水豚在跨越千里运输后,送到买家手里不久便拉稀死亡。因责任归属问题,买卖双方对簿公堂,案件争议点集中在水豚身份认定、健康责任以及检疫义务上。

红星新闻记者获悉,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近期对一起水豚买卖合同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卖家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卖家退还买家59290元。

该案因交易金额较大、涉及网络活体动物交易风险而引发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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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皮巴拉 资料图

8.2万元网购成年母水豚

收到发现异常:不吃东西、拉稀后死亡

风靡网络的歌曲《Capybara》让水豚成为年轻人的新宠。这种动物以其“佛系”性格和“动物界交际花”的标签走红网络,被称为“卡皮巴拉”。

2025年2月13日,家住重庆沙坪坝区的男子何某通过微信向山东的一名女子李某购买一只成年母水豚,双方商定价格为8.2万元。何某先支付了5000元定金,次日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了剩余7.7万元。双方约定由何某负责运输,运输时长为24小时左右。

2月14日上午,何某通过网络货运平台下单,花费2700元雇车从山东济南运输水豚至重庆。李某将水豚从其闺蜜经营的爱侣宠物医院发出。

运输过程中,何某向李某发送微信:“早晨路上还是有点冷,我看它鼻子里还是有一点像那个鼻涕什么之类的。”

李某回应称“没事,大豚不要紧的。”“正常,流点分泌液……”

第二天中午,何某收到水豚后立即发现异常。他向李某反映水豚不吃东西、拉稀、粪便不成形。

2月16日清晨,何某发现水豚已经死亡。

一审认定水豚存在健康问题

卖家未尽到瑕疵担保责任,退还近6万元

水豚死亡后,何某与李某协商赔偿事宜。李某表示,“活体动物就是运输有风险,没有退的”,但提出可以等其他水豚生产后补偿一只小水豚。

何某系合川区某农场个体工商户,许可项目:牲畜饲养。何某自称除了涉案水豚外,还饲养另外两只水豚。涉案水豚发货时没有打脚环和耳环,没有特殊标记。

何某认为,涉案水豚本身就有健康问题,要求退款。双方协商未果,何某于2025年2月25日向重庆市沙坪坝区法院提起诉讼。何某请求解除合同,要求李某退还全部货款8.2万元并赔偿运输费、兽医费等损失2700元。

一审中,李某提交了两份检测报告,证明水豚在出售前接受了布鲁氏菌、狂犬病病毒、结核分枝杆菌等项目的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一审法院沙坪坝区法院归纳了四个争议焦点:死亡水豚是否为所购水豚;卖家是否应承担责任;买家是否存在过错;合同是否应解除。

法院认为,从证据来看,何某从2025年2月13日至2月16日一直就水豚的交易金额、运输事宜、水豚身体状况、水豚死亡后的处理等与李某进行连续性沟通交流,包括2月15日水豚出现拉稀、大便不成形的异常情况也及时向李某反映,从购买水豚到水豚死亡间隔时间短暂,何某提交证据证明涉案死亡水豚即为何某向李某所购买的水豚存在高度可能性。李某虽提交了出售前的检测报告,但未能提供法定检疫证明,亦未对水豚进行特殊标记(如打脚环、耳环)。法院指出,活体动物的健康是交付必要条件,水豚从购买到死亡不足三天应当认定存在健康问题(质量瑕疵)。李某作为出卖人,未尽到瑕疵担保责任。

水豚即豚鼠科水豚属动物;属半水栖食草动物;躯体巨大;系原生于南美洲的外来引进动物,水豚对生活的气候环境温度有较为严格的要求。本案中,何某用于运输水豚的货车系其在网络平台下单的一般类运输货车,运输水豚在途时间长达24小时左右,在运输过程中是否存在温度不适、缺氧与震动、是否做好保暖保湿等尚不清楚。何某作为有饲养经验的购买者,未在运输前要求检疫证明,运输中也未充分保障适宜环境,被认定存在一定过错。

因此,一审法院法院判决李某退还59290元。

卖家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认定死亡水豚系卖家所售,维持原判

卖家李某不服一审判决,向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案件围绕以下两点争议展开:死亡水豚是否为其出售的水豚;死亡原因是否因健康问题导致。

李某辩称,何某家中还饲养其他水豚,且死亡水豚体重仅为42公斤,与自己出售时告知的56公斤相差14公斤,短期内体重不可能出现如此悬殊,“与常理不符”。她认为,水豚伤疤特征、体型体重差异均说明死亡水豚非其出售个体。

李某主张,水豚作为敏感的外来热带动物,可能在运输中因应激反应死亡,不一定是健康问题。她提交相关论文试图证明运输应激可导致短期死亡,并称自己曾尝试申报检疫,但因水豚不属于动物检疫范围而未被受理。

二审法院认为,何某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具有连续性,李某在聊天中承认水豚曾拉稀,且未能提供检疫证明,违反出卖人瑕疵担保义务。针对李某提出的体重差异问题,法院结合全案证据,仍认定死亡水豚为李某所售。其提交的论文仅为个人观点,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直接依据。

二审法院进一步指出,李某作为长期从事动物买卖的经营者,应知活体交易风险与检疫要求。未依法申报检疫即出售动物,应承担相应责任。

2025年11月28日,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水豚作为外来物种,其交易和运输缺乏明确规范,检疫程序存在空白。随着“异宠”市场扩大,相关法律风险和道德责任亟待明确。消费者在购买特殊宠物时,也应充分了解相关知识,避免风险。

随着终审判决生效,这场由一只“卡皮巴拉”引发的纠纷,终于落下帷幕。

红星新闻记者 王明平

编辑 成序

审核 何先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