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问:“我只是因为琐事把邻居打成轻伤了而已,已经赔了钱,对方也写了谅解书,为什么还要追究我的刑事责任?”
很多人觉得钱都已经赔完了,对方也谅解了,事也就了了,不能有什么事情了,可是这种想法是不正确的。
混淆了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的区别。将两者混为一谈。
我从事法律实务工作10多年了,接下来我们展开说一下。
1.我国法律规定了许多承担责任的方式,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像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这种情况,同时涉及三个责任。
第1种就是民事赔偿责任。这是一种侵权责任,由于自己的行为导致了对方身体受损,所以必然要求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这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等。
第2种是治安处罚责任。如果没有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比如造成伤害为轻微伤或者轻微伤以下的话,公安机关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决定予以罚款或者拘留。当然,如果双方已经达成和解了的话,是可以免予治安处罚的。
第3种就是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
2.根据伤情等级的不同,刑法的处罚也是不一样的。
如果造成的是比较轻的轻伤二级或者轻伤一级,那么需要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范围内判刑。
但是如果造成的伤害比较重,构成重伤二级或者重伤一级的话,则需要判处3~10年有期徒刑。
而如果由于故意伤害行为造成他人死亡的话,需要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3.上述这个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是并行不悖的。
如果没有进行民事赔偿的话,那么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当然,如果赔偿了,并且取得谅解以后,是可以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处罚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8条的规定,对于由于民间纠纷引发造成的故意伤害案件是可以适用刑事和解程序的。
而对于双方私了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建议;检察院可作出不起诉决定或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建议;法院可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从实务中来说,只要没有什么特别严重的情节,基本上宣告缓刑是没什么问题的。
而如果情节比较轻微的话,法院是可以判决免于刑事处罚,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的。
4.不过需要注意,刑事和解只是一个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处罚的事由,而非肯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事由。
这也是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最大的区别所在。
毕竟,故意伤害罪涉嫌的是刑事犯罪,需要由公诉机关,也就是检察院代表国家提起公诉。
至于最终能否免除刑事责任,还需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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