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执分离”其实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了,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但是从培养个人技能的角度来说,多去几个部门走一走、看一看是没有坏处的。刚入院时,一上来接触的就是民事审判工作,每当遇到执行问题时,一贯的态度就是回避,而且在审判部门眼中,执行工作十分神秘,对于很多的执行问题也不甚了解。2021年9月,有幸调到执行局工作了将近四年时间,这段时间里,虽然难以将有关执行的法律法规烂熟于心,但在耳濡目染中,也揭开了执行的“面纱”,对其中的规则和技巧也算是略知一二。因此,回到民庭后,再有当事人问及执行问题时,也可以从从容容、游刃有余的去应对了,既外化于行,也内化于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首先,所谓外化于形,主要表现在技能方面,比如开车、认路。初到民庭,刚有驾照,只得慢慢摸索,调证也仅限周围几公里,去不了太远的路。好不容易熟练一些,开车时也是神经紧绷,眼睛瞪得溜圆,生怕发生事故,就算看着导航也会走错路,可能别人一上午可以去两个或者三个地方,而我只能去一个地方,甚至有时连中午饭都吃不上,让我十分苦恼。而在执行这几年里,跟着法官东跑西颠,查人找物,少则每周开一次车,多则那就太多了,虽然没具体统计过,但我觉得一年到头在外面“漂泊”的时间也得占全部工作时长的30%左右,幸亏执行外勤的同志基本承担了查扣冻的任务,否则执行法官和助理就很难在屋里完成其他工作任务了。这次再回审判庭,这些驾驶的技能算是排上了用场,主要是认识路了,去趟不动产、社保、公积金啥的,也不用导航了,节约了不少时间,即使跑个远途,心也不慌了,腿也不抖了,开车跑个百公里也不紧张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再者,所谓内化于心的就是指执行理念。无论调解还是判决,我们都要保证能履行,否则当事人的权益很难得到维护,极易引发信访事件。我们最常见的是金钱给付类案件,这种案件在执行过程中争议较小,但行为类的执行案件分歧就比较大了,我们都知道中国语言博大精深,一字之差就可能会出现两种甚至更多种理解,所以在判决和调解过程中,一定要融入执行理念,用词慎之又慎,避免执行不了的尴尬局面。在实践中,比如判决要求A给B换门,那么我就要注意B有几个门,假如是卧室的门,还要看有几个卧室。家事审判更是如此,尤其在分割家具家电的过程中,品牌、型号、颜色、种类、数量等等,都是需要我们关注的重中之重。解决这种问题,最好还是来勘察一下现场,让双方确认,记入笔录,避免口舌之争。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除此之外,由于侧重点不同,审判系统和执行系统的结构存在很大不同,所以导致执行的办公系统在民事法官眼中就十分神秘。“一张网”前的执行系统其实已经比较强大了,除了“总对总”中房屋、车辆、账户、保险、股票、婚姻状况等常规信息外,“点对点”中还有一些比较重要的信息,比如公积金、社保、民政等等,其中民政信息尤其值得注意,因为在这个模块中除了可以查询到领取救济补助等信息外,还能看到被执行人的死亡情况,因此当审判庭查到有关联案件时,就可以询问一下执行法官,了解相关情况,必定会有意外收获。毕竟审、执从来都是一家人,我们一家人不说两家话,尽管随着“审执分离”的不断强化,“分离”已是大势所趋,但分不了的是热忱之心,离不开的是相互协作。